王某手2007年3月死亡,留有遗嘱一份,将全部房产留给女儿王甲,遗嘱在女儿手里。王某死亡以后,王某的儿子王乙负担了全部丧葬费之后将王某的房屋卖给了李某,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王某的另外一个儿子王丙从外地赶回来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遗产。法院受理此案以后,王甲从外地赶回来手持遗嘱,向法院要求将该房屋判给自己。下列关于诉讼地位说法正确的是( )
A.王甲在本案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李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王甲手里没有遗嘱,而只是要求平分遗产,则王甲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如果王甲不知道父亲去世的消息,则法院应当通知王甲参加诉讼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126、王某为报恩,于是抚养其牺牲战友瘫痪在床的儿子贾某,临终前王某拟定遗嘱,将全部遗产的一半留给其儿子王亮,证明遗产有亲女儿和妻子平分,此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因王某已经拟定了遗嘱,后面遗产应当按照遗嘱
B.因王某未在遗嘱中留给贾某部分遗产,王某的遗嘱无效
C.因在分割遗产时给贾某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剩余遗产按照遗嘱处理
D.应由贾某王某的儿女和妻子平分王某的遗产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