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指示乙公司为其购买铜粉,价款为每吨1000元,数量为2万吨,乙公司可以从中收取1%中介费。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因资金紧张,遂与丙公司订立合同,委托丙公司负责将这批货以每吨2000元价格卖出,中介费为1%,不久,乙公司以每吨800元的价格为甲公司购得铜粉,而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铜粉买卖合同价款为1800元,丙公司不愿对甲公司补足差价。对此,下列陈述不正确的是:( )
A.实际买价800元/吨与甲公司指导价1000元/吨之间的差价利益归乙公司所有
B.上述情形下,该差价利益归甲、乙公司共有
C.上述情形下,该差价利益归甲公司所有
D.丙公司与丁公司的合同对甲公司不发生效力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