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网站与火火唱片公司就录音制品《睛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签订了许可使用合同,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天籁网站的行为( )
A.属于合法使用
B.构成侵权,因为该行为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而非取得录音制作者的许可
C.构成侵权,因为该行为未取得表演者的许可
D.构成侵权,因为该行为还须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1题:
第2题:
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A.表演者
B.出版者
C.著作权人
D.录音录像制作者
第3题:
10、录音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享有的权利包括()。
A.复制权
B.出租权
C.发行权
D.信息网络传播权
E.用于有线或者无线公开传播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4题:
第5题: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包括()。
A.复制权
B.出租权
C.发行权
D.信息网络传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