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国际经济贸易中的争议案件时,如果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依《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应如何处理( )A.应终止审理B.应延期审理C.应中止审理D.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题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国际经济贸易中的争议案件时,如果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依《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应如何处理( )

A.应终止审理

B.应延期审理

C.应中止审理

D.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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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考点】缺席判决
【解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34条规定,仲裁庭开庭审理时,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席,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和作出缺席判决。因此D项为正确答案。
更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国际经济贸易中的争议案件时,如果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 ”相关问题
  • 第1题:

    依据现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庭原则上应当开庭审理案件。(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是:正确

  • 第2题:

    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年)的受案范围包括约定由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是?

    A.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争议案件

    B.国际或涉外争议案件

    C.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

    D.国内争议案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我国常设的涉外商事仲裁机构又称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隶属于中国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总会设在北京在深圳与上海分别设有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是:产生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这些争议包括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涉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或台湾省的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相互之间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其他法人、自然人及经济组织之间的争议;涉及中国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我国常设的涉外商事仲裁机构,又称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隶属于中国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总会设在北京,在深圳与上海分别设有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是:产生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这些争议包括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涉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或台湾省的争议;外商投资企业相互之间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其他法人、自然人及经济组织之间的争议;涉及中国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 第3题:

    60、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年)的受案范围包括约定由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是?

    A.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争议案件

    B.国际或涉外争议案件

    C.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

    D.国内争议案件


    ABC 解析:本题考查独任仲裁员的选定。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对独任仲裁员有三种指定途径:一是当事人共同选定;二是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三是未能达成一致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因此,A、B、C正确。仲裁委员会的秘书长负责仲裁委员会的行政事务,无权指定独任仲裁员,因此D项错误,不选。

  • 第4题:

    在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审理涉外仲裁案件中,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多少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

    A:45日,不能延长
    B:45日,可以延长
    C:60日,不能延长
    D:60日,可以延长

    答案:B
    解析:
    【考点】贸仲规则。详解:《贸仲规则》第16条第1项规定: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应当自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被申请人确有正当理由请求延长提交反请求期限的,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延长反请求期限;仲裁庭尚未组成的,由仲裁委员会仲裁院作出决定。所以,本题选B。

  • 第5题:

    75、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年)的受案范围包括约定由仲裁委员会受理的()

    A.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争议案件

    B.国际或涉外争议案件

    C.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

    D.国内争议案件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