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 )。
A.字面解释
B.限制解释
C.扩充解释
D.体系解释
第1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
A.字面解释
B.限制解释
C.扩充解释
D.体系解释
第2题:
第3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4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 )。
A.字面解释
B.限制解释
C.扩充解释
D.体系解释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