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题 甲某妻子乙某常年在外打工,并提出离婚。甲某为了阻止乙某外出打工,避免离婚,唆使丙某将乙某的手指剁下2个或者割下1只耳朵,并将乙某带回的财物抢走,以掩人耳目。同时许诺强取的乙某的财物归丙某,作为酬谢。丙某将此情况告诉丁某,并邀请丁某参加。某晚,丙、丁二人进入乙某卧室。在抢取了乙某价值4000元的财物后,又用刀将乙某的一只耳朵割下(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
B.甲某只构成故意伤害罪
C.丙某、丁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劫罪
D.丙某、丁某只构成抢劫罪
第1题:
精神病人甲某在妻子的陪同下散步时病发,其妻子虽然尽力阻止,但还是打伤了路人乙,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此应带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
A.甲
B.乙
C.甲的妻子和乙
D.甲的妻子,但是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