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因打麻将发生纠纷,双方发生拉扯,打斗时,甲抽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挥舞,准备继续与乙打斗,挥舞的小刀将旁边准备离开的丙手腕动脉割伤,经鉴定,丙的损伤程度为重伤。甲的行为如何认定?

题目

甲与乙因打麻将发生纠纷,双方发生拉扯,打斗时,甲抽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挥舞,准备继续与乙打斗,挥舞的小刀将旁边准备离开的丙手腕动脉割伤,经鉴定,丙的损伤程度为重伤。甲的行为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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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7年某月,甲于深夜潜入乙宅,伺机盗窃,乙听到动静后起床并将甲堵在屋内,甲为逃离遂与乙发生打斗,其间,与乙一起居住的乙父丙亦惊醒起床,前来帮助乙擒甲,见乙不敌甲,于是丙就操起身边的菜刀对准甲就是一刀。但甲受伤后仍旧逃脱,后因为伤势严重死亡。对于丙的行为的认定错误的是?( )

    A.丙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B.丙的行为构成特殊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C.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为过失致人死亡

    D.丙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BD

    【考点】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紧急避险的区分
    【解析】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是为正当防卫的法律界定。本案中,乙丙同为合法权益人,针对甲正在进行盗窃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符合这一法律规定。
    尽管《刑法》第20条规定的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但本案甲的行为不应属于严重暴力犯罪的抢劫。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即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抢劫罪的转化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这是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适用该条的时间和手段条件;(3)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适用该条的目的条件。
    本案甲虽然为抗拒抓捕而与乙扭打,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但不属于严重暴力犯罪,因此不适用特殊防卫的规定。
    《刑法》第20条还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正当防卫过当的规定。以本案中,丙在看到乙无力一人独自拦截下甲的情况下,而采取以刀刺伤甲以制止其逃逸,其主观上不具有伤害甲的故意,目的是为了将甲抓获移交有关机关处理,而且丙也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来制止甲,但客观上造成了甲死亡的后果,因此,丙的行为应为防卫过当,对甲的死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 第2题: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甲的医疗费应当由谁承担?

    A:由乙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承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究偿。本题中乙丙斗殴,而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酒店具有过错,因此甲的医疗费应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故选C。

  • 第3题:

    甲与乙离婚并达成协议:婚生男孩丙(3岁)由乙(女方)抚养,如双方中一方再婚,丙则由另一方抚养。后乙在丙6岁时再婚,甲去乙家接丙回去抚养,乙不允。甲即从幼儿园将丙接回,并电话告知乙。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有哪些?
    A. 甲、乙均为丙的监护人
    B.乙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C.甲欲行使对丙的抚养权,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D.甲、乙的协议违反了法律


    答案:A,C
    解析:
    父母双方离婚后,仍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离婚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达成的协议未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也不损害社会共同利益,但该协议纠纷不受合同法调整。故本题选项为AC。

  • 第4题:

    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如果乙不拿出2000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2000元带给丙。甲将钱占为己有。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按诈骗罪处理
    B:按敲诈勒索罪处理
    C:按侵占罪处理
    D:按抢劫罪处理

    答案:A
    解析:
    本题中,甲利用乙与丙之间的矛盾,编造谎言,乙相信甲的谎言,“自愿”交出钱给甲,让甲交给丙,而后甲将钱占为己有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特征。如果是丙对乙称不给钱就将派人打乙,则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

  • 第5题:

    关于排除犯罪性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趁乙不备夺过乙的包逃跑,乙在后面紧追不舍,追上甲后为夺回自己的包对甲实施了暴力,乙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
    B:甲的摩托车被盗数日,某天,甲在街上看到自己的摩托车停放在马路边,立即报警,在警察来之前,眼看乙要骑摩托车离开,甲为了拦阻乙,一拳打倒乙,将车追回。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C:甲与乙发生争执,之后甲后悔,为道歉约乙到家中。乙来,还带丙、丁二人,气势汹汹。甲害怕即关门,乙、丙、丁破门而入,追打甲,甲跑到厨房拿出菜刀抵抗,把丙脸上砍了两刀,重伤。甲逃到外边,乙、丙、丁继续追打甲。甲是正当防卫
    D:妇女甲以为与乙发生性关系,乙便可以将其丈夫从监狱释放,但发生性关系后,乙并没有释放其丈夫。由于乙的行为得到了妇女甲的同意,故乙不构成强奸罪

    答案:C,D
    解析:
    A正当防卫。在财产性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现场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B是自救行为。D如果被害人承诺动机错误,应认为该承诺具有效力,阻却违法性。这种错误仅仅与承诺的动机有关,故不影响其效力,对方的行为不成立强奸罪。

  • 第6题:

    甲在某酒店就餐,邻座乙、丙因喝酒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未出面制止。乙拿起酒瓶向丙砸去,丙躲闪,结果甲头部被砸伤。则(  )。
    A.对于甲的损害,乙和酒店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甲的医药费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乙追偿
    C.甲的医药费由乙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甲的医药费由乙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A,C
    解析:
    【精解】解答本题的关键是要区分共同侵权和各自过错,在共同侵权的情形下,行为人的主体具有复合性,行为具有共同性,结果具有单一性。单从行为判断,酒店和乙没有共同行为,故不能认定为共同侵权,只能认定为各自过错,因此,酒店和乙也没有连带责任关系,故排除B项和D项。注意:在各自过错的情形下,要区分主要责任和补充责任。本题中,乙承担主要责任是显而易见的。

  • 第7题:

    某幼儿园聘请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甲有事离开学校,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玩耍,其中乙(5岁)和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乙用石块将丙头部打破,而丙则用笔把乙脸戳伤。为此,丙花去医药费6000元,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甲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甲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责任由学校承担,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甲的过错事后向甲追偿。

  • 第8题:

    甲因为生活琐事和邻居丙发生口角纠纷后,相互打斗。甲使用暴力故意伤害丙,并致其轻伤,丙随后被送往医院。丙在医院治疗时,由于医院发生火灾,丙被烧死。在司法机关对甲的行为进行追究以前,丙的妻子乙多次找甲评理。甲极其愤怒,欲杀乙,在山崖边对乙连砍了5刀,乙重伤昏迷,甲以为乙已经死亡,遂离去。但乙在自己苏醒过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 问题: 1.甲的伤害行为与丙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5分)


    正确答案: 1.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要使行为人对危害结果负责,就必须要求行为人的实行行为与实际发生的结果之间具有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本案中,被告人只实施了轻伤害行为,该行为并不能直接导致死亡结果,是医院的火灾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伤害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由于火灾事故的介入而中断;同时故意伤害罪是结果加重犯,在加重结果不能归属于行为人时,其不需要对加重结果负责。所以,对于丙的死亡,甲只应负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
    2.就乙的死亡而言,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甲有杀人的行为,并实施了程度较高的暴力,导致被害人陷入昏迷。本案中,犯罪发生的场所特殊,甲的实行行为较为凶残,危险性大,实行行为对死亡结果发生具有决定性,所以,甲的实行行为和乙的最终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试图杀人,并最终导致了乙的死亡,应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 第9题:

    甲与乙有素怨,甲准备了弹簧刀,欲杀死乙。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挥拳打乙,丙系该二人朋友,恰巧从此经过,此时甲抽出弹簧刀随手刺出,丙上前拉架走至二人中间,甲将丙刺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致丙死亡的结果是故意
    • B、甲致丙死亡的结果是过失
    • C、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C

  • 第10题:

    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后甲因追乙离开教室。丙到教室,误将甲的水杯当作自己的杯子,拧开杯盖时硫酸淋洒一身,灼成重伤。对丙的重伤,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幼儿园聘请甲担任幼儿班教师,某日上午9时左右,幼儿班课间休息时,甲有事离开学校,几个幼儿在教室里玩耍,其中乙(5岁)和丙(4岁)因争夺位置而打斗,乙用石块将丙头部打破,而丙则用笔把乙脸戳伤。为此,丙花去医药费6000元,乙花去医药费5000元。甲要承担赔偿责任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责任由学校承担,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甲的过错事后向甲追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甲误将乙当作杀人犯,正准备拿刀将其砍倒,丙发现了甲的行为,于是向甲开枪,打伤其胳膊,保护了乙。丙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B

    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C

    甲、乙共谋伤害丙,在殴打丙的过程中,甲发现乙欲杀害丙,便出手制止,乙不听,甲便将乙打伤。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D

    甲强奸乙后准备逃离现场,恰被服务员丙撞见,丙将甲打死,丙的行为成立特殊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C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A项,不法侵害既包括故意的不法侵害,也包括过失的不法侵害。成立正当防卫要求的不法侵害并不区分故意或者过失。甲将乙当成杀人犯属于过失的不法侵害,丙将甲射伤的行为也构成正当防卫
    B项,设立防卫装置后,遇到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该装置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发挥作用制止了不法侵害,并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时,构成正当防卫,故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C项,丙所面临的危险虽然是甲乙所共同制造的,但是对于乙明显超出共谋故意的杀人行为,甲依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故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D项,丙在杀害甲的时候,甲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故其杀害甲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 第13题:

    甲与乙素有仇怨。一日,两人在一市场内相遇。乙对甲百般辱骂,甲挥舞拳头作势欲打乙,乙拿起旁边卖肉摊上的一把尖刀将甲杀死。乙的行为属(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正当防卫成立的主观条件是防卫人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乙拿尖刀将甲杀死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应当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 第14题:

    甲公司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 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500 万元。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经乙公司同意,丙公司又将其中的一部分分包给丁施工队。后整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为双方虚假行为,无效;而甲公司与乙公司私下关于工程造价为8500 万元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有效
    B.因乙公司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的行为经过了甲公司的同意,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C.因丙公司将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给丁施工队的行为经过了乙公司的同意,丙公司与丁施工队之间的分包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D.工程竣工后,甲公司拖欠工程款的,丙公司和施工队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

    答案:D
    解析:
    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1 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据此,A 选项错误;②被分包的工程不能是承包人承包的主体工程,将自己承包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第三人的,违法分包合同无效,B 选项错误;③分包人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的,分包合同无效,C 选项错误;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 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D 选项正确。

  • 第15题:

    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问,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后甲因追乙离开教室。丙到教室,误将甲的水杯当作自己的杯子,拧开杯盖时硫酸淋洒一身,灼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

    A.甲未能拧开杯盖,其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
    B.对丙的重伤,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C.甲的行为和丙的重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甲对丙的重伤没有故意、过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不能犯未遂、不可罚的不能犯、过失犯罪、因果关系。 A项,甲欲以硫酸伤害乙,只是未能拧开杯盖,由于硫酸是高度危险的物质,其装在水杯中泼向被害人的可能性极大,从客观的角度,以行为时为基准,结合相应的经验法则,乙死伤的危险是存在的,甲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因素未得逞,成立故意伤害罪的未遂。故A项错误,当选。
    BCD项,甲将硫酸留置于教室中,应当能够认识到硫酸可能伤害他人,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避免损害结果,对结果发生有过失责任。甲对危险品保存不当,导致丙受到伤害的,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故B项正确,不当选;CD项均错误,当选。

  • 第16题:

    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激烈争吵,甲欲以硫酸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后甲因追乙离开教室。丙到教室,误将甲的水杯当作自己的杯子,拧开杯盖时硫酸淋洒一身,灼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未能拧开杯盖,其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
    B:对丙的重伤,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C:甲的行为和丙的重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甲对丙的重伤没有故意、过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A,C,D
    解析:
    【考点】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过失致人重伤罪【详解】本题中,甲主观上具有伤害乙的故意,并且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即试图拧开放有硫酸的水杯的盖子,只是由于情急之下未能拧开,其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而不是不可罚的不能犯,A的说法是错误的。甲任由放有硫酸的水杯放在教室,应当预见到该水杯有可能伤害到其他同学,但是并未采取有效手段避免该种伤害结果的发生,最终导致丙误拿水杯,致其重伤,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因此,B正确,C、D错误。综上,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ACD。

  • 第17题:

    村民甲系精神病人。一日,甲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花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西瓜踩碎3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80元。丁的三个西瓜价值16元。因责任承担丙、丁与乙及甲的监护人戊发生纠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本案应做如下处理:
    第一,甲应当对丙的受害承担责任,而不是由狗的饲养人乙对丙的受害承担责任。由于甲属于精神病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甲的行为所致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戊承担责任。戊作为甲的监护人,在该事件中未尽到监护义务,不存在减轻责任的理由。
    第二,行人丙因紧急避险踩碎丁的西瓜,致使丁受到16元的经济损失,因该损害是由紧急避险引起的,依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的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本案中,危险是由精神病人甲的行为引起的,而不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因此,丁的损失应由甲承担。由于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承担的责任由甲的监护人戊承担。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127条(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第129条(紧急避险)、第133条(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作答本案例题的关键是如何认定民事责任和免责事由的适用。

  • 第18题:

    甲和乙分别属于两股流氓团伙,一天两团伙在街头争地盘时发生打斗,打斗中甲持刀朝乙脑门劈来,乙及时抡起大棒将甲打成重伤,躲过一劫。关于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聚众斗殴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
    D.故意伤害罪

    答案:D
    解析:
    在互殴的场合,因互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所以原则上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转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因此,乙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

  • 第19题:

    刑法上的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下列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的是()。

    • A、赵某强奸少女时,甲情急之下抓住一把水果刀捅死了赵某
    • B、乙闯入工厂车间,厂保卫科科长甲带保安丙前来劝阻,乙与丙拉扯时拿起工作台上的铁块欲砸丙,甲抢下铁块猛砸乙的头部,导致乙死亡
    • C、易某酒后发疯在市区挥舞菜刀砍伤数人,见义勇为的甲冲过去将易某打晕
    • D、甲杀人逃跑后,路上遇到乙,乙见其惊慌失措,身上有血迹,便牢牢拽住甲,要甲支付3000元,否则就报警。甲把乙打伤后方脱身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是某小学校一年级某班教师。某日上午课间休息时,甲离开,教室里无人看管。其中乙和丙因争夺位置而打斗,结果乙与丙均受到伤害,各花去医药费500元。乙丙医药费的承担者是()。

    • A、甲
    • B、乙丙的监护人
    • C、某小学
    • D、乙丙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甲的外孙女乙因买货与店主丙发生纠纷,后被丙殴打。乙叫来甲,甲到丙的商店后,直接将丙商店内的商品丢到地上及商店门外,导致价值500元的商品被损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任意损毁丙商店的商品,构成寻衅滋事
    • B、甲损毁丙商店的商品,构成故意损毁财物
    • C、丙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
    • D、甲、丙的行为均可调解处理

    正确答案:B,C,D

  • 第22题:

    甲、乙、丙三者均为国有企业,其中甲乙双方因购买机床与丙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由甲提供机床数台并送到乙的仓库,乙支付货款288万元,由于甲要求,乙找到丙为其偿还债务作担保之后,甲履行了合同,将货物送至乙库。乙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在被宣告破产前,甲将乙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货款,则人民法院应当( )

    • A、终结甲与乙丙的诉讼
    • B、中止甲与乙丙的诉讼
    • C、应将甲与乙丙的诉讼交由具体负责破产案件审理的合议庭继续审理
    • D、由清算组决定是否继续甲与乙丙的诉讼,并报人民法院备案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多选题
    甲是某小学校一年级某班教师。某日上午课间休息时,甲离开,教室里无人看管。其中乙和丙因争夺位置而打斗,结果乙与丙均受到伤害,各花去医药费500元。乙丙医药费的承担者是()。
    A

    B

    乙丙的监护人

    C

    某小学

    D

    乙丙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