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协助是指我国司法机关与外国司法机关之间,根据相互缔结的条约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互惠原则,互相协助,代为进行某些诉讼行为的活动。
我国理论界认为,刑事司法协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有:代为送达文书、代为调查取证等。比如,互相代为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互相委托进行鉴定、勘验、检查、搜查和扣押。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司法协助事宜。故ACD三项属于狭义刑 事司法协助的内容。而理论界一般认为,引渡属于广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办理引渡案件,按照国家关于引渡的法律和规定执行。这说明,“引渡”既是广义司法协助的内容,同时又必须适用专门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