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甲居民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境外取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企业申报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为20万元,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核实。后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核准采用简易方法计算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该抵免限额为( )万元。A.12.5 B.15 C.20 D.25

题目
2018年甲居民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境外取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企业申报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为20万元,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核实。后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核准采用简易方法计算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该抵免限额为( )万元。

A.12.5
B.15
C.20
D.25

相似考题
更多“2018年甲居民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境外取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企业申报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为20万元,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核实。后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核准采用简易方法计算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该抵免限额为( )万元。”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境外所得抵免限额表述正确的有( )。

    A.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年度内抵免

    B.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C.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10%以上股份,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

    D.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E.抵免限额应该按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抵免


    正确答案:ABDE
    解析: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构成间接控制。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

  • 第2题:

    在确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抵免时的规定有( )。

    A.抵免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

    B.境内外所得汇总纳税时的应纳税总额包括企业所得税税额和地方所得税税额

    C.抵免限额采取分国不分项计算

    D.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低于扣除限额的,按实纳税款抵免;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作为费用列支,但可在后续5年的余额中补扣


    正确答案:BCD
    本题考核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居民纳税人境外缴纳税款的扣除。抵免仅限于居民纳税人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参见教材130页。

  • 第3题:

    2018年甲居民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境外取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企业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核实。后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核准采用简易方法计算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该抵免限额为( )万元。

    A.12.5
    B.15
    C.20
    D.25

    答案:A
    解析:
    因客观原因无法真实、准确地确认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除就该所得直接缴纳及间接负担的税额在所得来源国(地区)的实际有效税率低于我国税率50%以上的外,可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

  • 第4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7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8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8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

    A.3.00
    B.3.50
    C.5.00
    D.6.00

    答案:C
    解析:
    2018年境外分公司税前所得=14+6=20(万元),抵免限额=20×25%=5(万元)。

  • 第5题:

    (2017年)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5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6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15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抵免限额是( )万元。

    A.0
    B.3.00
    C.3.57
    D.4.29

    答案:A
    解析:
    此时,境内外总应纳税所得额=-14.29+10+4.29=0,故抵免限额为0。

  • 第6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7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8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8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

    A、3.00
    B、3.50
    C、5.00
    D、6.00

    答案:C
    解析:
    2018年境外分公司税前所得=14+6=20(万元),抵免限额=20×25%=5(万元)。

  • 第7题:

    我国居民企业甲在境外进行了股权投资,相关投资结构及持股比例为:
      境内居民企业甲持有境外A国企业乙50%股权,境外A国企业乙持有境外B国企业丙30%股权。
      当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2%。
      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800万元,丙企业将部分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
      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总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1000万元,其中来自丙企业的投资收益100万元,按照12%的税率缴纳B国预提所得税12万元;
      乙企业在A国享受税收抵免后实际缴纳的税款180万元,乙企业将全部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甲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其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万元。
      问题1:判断企业乙分回企业甲的投资收益能否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并说明理由。
    问题2:判断企业丙分给企业甲的投资收益能否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并说明理由。
    问题3:计算企业乙所纳税额属于由企业甲负担的税额。
    问题4:计算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抵免限额。
    问题5:计算企业甲取得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限额。


    答案:
    解析:
    1.企业乙可以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因为企业甲对企业乙的持股比例为50%,达到了20%的要求。
    2.企业丙不能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因为企业甲对于企业丙的持股比例为15%(50%×30%),未达到20%的要求。
    3.由企业甲负担的税额=(180+12+0)×404÷808=96(万元)。
      实际缴纳的税款180万元;缴纳B国预提所得税12万元,丙不能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
      企业乙的税后利润为:1000-180-12=808(万元)
      企业甲对企业乙的持股比例为50%,故分得404万元;
    4.企业甲应纳税总额=(2400+404+96)×25%=(2400+500)×25%=725(万元);
      抵免限额=725×500÷2900=125(万元)。
    5.可抵免境外税额=96+404×10%=136.4(万元);136.4>125,实际抵免额为125万元。

  • 第8题:

    某高新技术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可以享受15%的税率优惠。请问,该企业取得的境外所得在进行境外所得税额抵免限额计算中能否享受该优惠?


    正确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国(地区)分别计算境外税额的抵免限额。计算公式中“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的税率,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为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明确,中国境内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总额,适用25%的税率,即使企业境内所得按税收法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在进行境外所得税额抵免限额计算时,其在中国境内、外所得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仍适用25%的税率。

  • 第9题:

    单选题
    在汇总缴纳所得税时,企业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超过规定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A

    2

    B

    3

    C

    5

    D

    8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企业取得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限额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 第10题:

    判断题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抵免限额范围内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之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2011年真题]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①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境外所得抵免限额表述正确的有(  )。
    A

    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年度内抵免

    B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在抵免限额内抵免

    C

    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10%以上股份,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

    D

    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E

    抵免限额是指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E,B
    解析:
    C项,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构成间接控制。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

  • 第12题:

    问答题
    计算题: 某境内甲居民企业2010年取得境内所得200万元,从A国取得税后收益49万元(已按照当地规定按照3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另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万元(税前),按照当地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万元。从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60万元(税前)。 甲企业2011年取得境内所得180万元,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90万元,A国规定该项所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B国的丙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40万元(税前)。 已知:B国生产经营所得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要求计算: (1)甲企业2010年企业所得税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 (2)甲企业2010年境外所得税款抵免限额。 (3)甲企业2010年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4)甲企业2011年境外所得税款抵免限额。 (5)甲企业2011年在我国应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正确答案: (1)甲企业2010年企业所得税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200+49÷(1-30%)+8+60=338(万元)
    (2)2010年A国所得抵免限额=[49÷(1-30%)+8]×25%=19.5(万元)
    2010年B国所得抵免限额=60×25%=15(万元)
    (3)甲企业在A国已缴纳税款=49÷(1-30%)×30%+2=23(万元),超过抵免限额,无需在境内补缴所得税,超过抵免限额的3.5万元(23-19.5)准予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在B国已缴纳税款=60×15%=9(万元),应在我国补缴所得税=15-9=6(万元)
    甲企业2010年在我国应汇总缴纳所得税=200×25%+6=56(万元)
    (4)甲企业2011年A国所得抵免限额=90×25%=22.5(万元)
    2011年B国所得抵免限额=40×25%=10(万元)
    (5)甲企业2011年在A国已缴纳税款=90×20%=18(万元),未超过抵免限额,可以全额扣除,本年度抵免限额22.5万元抵免当年实际缴纳的税款后的余额为4.5万元(22.5-18),上一年度未抵免完的3.5万元可以在本年扣除,即2011年A国所得应在我国补缴的所得税=4.5-3.5=1(万元)
    2011年在B国已缴纳税款=40×15%=6(万元),应在我国补缴所得税=10-6=4(万元)
    甲企业2011年在我国应汇总缴纳所得税=180×25%+1+4=50(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境内居民A企业从甲国取得B分支机构营业利润100万元,已在甲国实际缴纳所得税20万元,虽有甲国政府机关核发的具有纳税性质的凭证,但因客观原因无法真实、准确地确认已经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因此,A企业的境外所得税抵免适用简易办法计算。假设,A企业为取得B分支机构营业利润发生的共同支出为10万元。A企业实际抵免所得税额为( )万元。

    A.10

    B.13.75

    C.20

    D.27.5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7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8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7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抵免限额为( )万元。

    A.0
    B.3.00
    C.3.57
    D.4.29

    答案:A
    解析:
    企业当期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是零,其当期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也为零。

  • 第15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5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6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6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是(  )万元。

    A.6.00
    B.5.00
    C.3.50
    D.3.00

    答案:B
    解析:
    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来源于A国的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4+6)×25%=5(万元)。

  • 第16题:

    2011年甲居民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境外取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企业申报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为20万元,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核实。后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核准采用简易方法计算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该抵免限额为()万元。

    A:12.5
    B:15
    C:20
    D:25

    答案:A
    解析:
    因客观原因无法真实、准确地确认应缴纳并以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额的,除就该所得直接缴纳及间接负担的税款在所得来源国的实际税率低于法定税率s。%以上的除外,可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这里15%的税率没有低于法定税率50%以上,所以计算抵免限额=100*12.5%=12.5(万元)。

  • 第17题:

    2018年甲居民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境外取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企业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核实。后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核准采用简易方法计算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该抵免限额为( )万元。

      A.12.5
      B.15
      C.20
      D.25

    答案:A
    解析:
    因客观原因无法真实、准确地确认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除就该所得直接缴纳及间接负担的税额在所得来源国(地区)的实际有效税率低于我国税率50%以上的外,可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

  • 第18题:

    (2011年)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抵免限额范围内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之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题目表述正确。

  • 第19题:

    我国居民企业甲在境外进行了投资,相关投资架构及持股比例如下图:

    2018 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居民企业甲采用分国不分项的方式计算境外所得税额抵免):
    (1)B 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 12%,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 800 万元,丙企业将部分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A 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 10%,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税所得总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1000 万元。其中来自丙企业的投资收益 100 万元,按照 12%的税率缴纳 B 国预提所得税 12 万元,乙企业在 A 国享受税收抵免后实际缴纳税款 180 万元,乙企业将全部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甲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其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2400 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简述居民企业可适用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税额范围。
    (2)判断企业丙分回企业甲的投资收益能否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并说明理由。
    (3)判断企业乙分回企业甲的投资收益能否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并说明理由。
    (4)计算企业乙所纳税额属于由企业甲负担的税额。
    (5)计算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抵免限额。
    (6)计算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额。


    答案:
    解析:
    (1)居民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1分)
    (2)不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0.5 分)
    理由:第二层 B 国企业丙: 首先,A 国企业乙符合间接抵免条件。其次,丙由上一层企业乙直接持有 30%,符合第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中,无居民企业 A 直接持股,则计算通过符合抵免条件的外国公司乙的间接持股的比例:50%×30%=15%,不符合条件,不能适用间接抵免的政策。(0.5 分)
    (3)可以适用间接抵免的优惠政策(0.5 分)
    理由:第一层 A 国企业乙:居民企业直接持有 20%以上,符合条件。(0.5 分)
    (4)公式为:
    本层企业所纳税额中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
    (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条件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向一家
    上一层分配的股息/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
    题目中只给出了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是税前的所得,计算得出乙企业的税后利润:1000-180-12=808
    (万元)(0.5 分)
    应由企业甲负担的税款=(180+12)×808×50%/808=96(万元)(0.5 分)
    (5)公式为:
    某国(地区)所得税抵免限额 = 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式中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总额是税前所得,所以要换算为含税所得。
    A 国的含税境外所得总额 = 808×50%+96=500(万元)(或者 1000 万元×50%=500 万元)
    所以 A 国的抵免限额为:500×25%=125(万元)
    或者,按照教材中的公式计算如下:
    企业甲取得的境内外所得总额=500+2400=2900(万元)
    企业甲总应纳税额=2900×25%=725(万元)
    抵免限额=725×500/2900=125(万元)(1 分)
    (6)比较实缴和间接负担的境外所得税额,和抵免限额,孰低原则。
    808×50%×10%(实缴的境外所得税额为利润分配的预提所得税)+96(应由居民企业甲间接负担的境外所得税额(4)中的计算结果)=136.4(万元)(0.5 分)
    因为 136.4 万元>125 万元,选择小者作为实际抵免,所以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额为抵免限额 125 万元。(0.5 分)

  • 第20题:

    单选题
    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汇总纳税并按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扣除时,如果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超过抵免限额,对超过的部分可处理的方法是( )。
    A

    列为当年费用支出

    B

    从本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扣除

    C

    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抵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D

    从以后年度境外所得中扣除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 第21题:

    单选题
    2011年甲居民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境外取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企业申报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为20万元,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核实。后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核准采用简易方法计算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该抵免限额为(  )万元。[2012年真题]
    A

    12.5

    B

    15

    C

    20

    D

    25


    正确答案: B
    解析:
    因客观原因无法真实、准确地确认应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额的,除就该所得直接缴纳及间接负担的税款在所得来源国的实际税率低于法定税率50%以上的除外,可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这里15%的税率没有低于法定税率50%以上,所以抵免限额=100×12.5%=12.5(万元)。

  • 第22题:

    单选题
    企业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实际缴纳所得税,在汇总纳税并按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抵免时,如果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超过抵免限额,对超过的部分可采用的处理方法是( )
    A

    列为当年的费用支出

    B

    用以后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抵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C

    从本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扣除

    D

    从以后年度境外所得中扣除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在抵免限额范围内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之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