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厂与乙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总价款20万元,甲厂向乙厂支付定金3万元,一方违约需支付总价款3%的违约金.后该合同因乙厂超越经营范围,被宣告无效,则正确表述是下列哪几项?( )A.乙厂应返还甲厂定金6万元B.乙厂应返还甲厂定金3万元C.乙厂应支付甲厂违约金6000元D.甲厂无权要求乙厂支付违约金6000元

题目

甲厂与乙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总价款20万元,甲厂向乙厂支付定金3万元,一方违约需支付总价款3%的违约金.后该合同因乙厂超越经营范围,被宣告无效,则正确表述是下列哪几项?( )

A.乙厂应返还甲厂定金6万元

B.乙厂应返还甲厂定金3万元

C.乙厂应支付甲厂违约金6000元

D.甲厂无权要求乙厂支付违约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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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4年8月,甲厂与乙商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厂应在当年12月底供应乙商场100台空调,乙商场在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货款若干。同年10月,甲厂被丙公司兼并,并办理了注销登记。同年12月底,乙商场按照原合同约定来甲厂提货,方得知上述事实,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甲厂所签、与己无关为由加以拒绝。乙商场遂以丙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本案正确的判断是( )。

    A.丙公司的理由成立

    B.丙公司兼并甲厂,导致甲厂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概括承受

    C.丙公司应按照甲厂与乙商场之间的约定向乙商场支付货物

    D.乙商场应依合同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BCD

  • 第2题:

    共用题干
    甲厂因急需柴油,与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厂在一个月内筹集0号或10号柴油20吨供给甲厂,每吨单价为1300元;合同生效后,甲厂按合同约定支付了1万元定金。乙厂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0天,依约定向甲厂发运了0号柴油20吨。因当时气温下降,0号柴油无法投入使用。故甲厂要求乙厂改供10号柴油,或者退货。乙厂认为其所供0号柴油符号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既不应换货,也无货可换;同时要求甲厂依约支付货款,不能退货。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合同所生之债应为:()
    A:简单之债,因为乙厂只向甲方发运了0号柴油
    B:简单之债,因为债权人甲厂有选择权
    C:选择之债,因为当事人约定了两种柴油种类
    D:选择之债,因为债务人可以选择0号或10号柴油供给甲厂

    答案:D
    解析:
    选择之债是相对于不可选择之债而言的,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来履行的债。区别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意义在于选择之债存在债的标的之确定的问题。对于选择之债必须有一方要有选择权,否则无法履行。对于选择权,当事人有约定的依据约定,没有约定的属于债务人,债务人不行使选择权的,选择权转移至债权人。C项具有一定的迷惑性,理由不成立。


    选择之债的特定方法有:①可以通过合同而特定;②可以通过选择而特定,选择权的归属应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也可由法律直接规定,在既无约定又无法定的情况下,选择权宜归债务人享有;选择权可因不能履行而特定。

  • 第3题:

    2012年4月6日,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签订了一个购买水泥的合同,合同价为100万元,约定违约金比例为1%。同时,应水泥厂的要求甲建筑公司交付了2万元定金。合同交货时间为2012年8月6日。2012年4月16日,乙水泥厂与甲建筑公司协议,由丙水泥厂代为提供水泥,甲建筑公司表示同意。但是,在2012年8月6日,丙水泥厂并没有按时提供水泥,则( )。

    A. 由丙水泥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万元,返还定金4万元
    B. 由丙水泥厂承担违约责任,不支付违约金,而是返还定金4万元
    C. 由乙水泥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万元,返还定金4万元
    D. 由乙水泥厂承担违约责任,不支付违约金,而是返还定金4万元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AB项:本题中,当事人约定由丙向甲履行水泥的交付义务,当甲不履行时,应由合同的债务人即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B错误。

    CD项: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条款和违约金只能择一使用。所以C项错误。《担保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甲有权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不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违约金1万元。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第4题:

    A市甲厂与B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供应乙厂钢材10吨,乙厂支付货款3万元。但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未约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

    • A、付款地点为A市
    • B、交货地点为A市
    • C、付款地点在B市
    • D、交货地点在B市
    • E、交货地点和付款地点均在B市

    正确答案:A,B

  • 第5题:

    案情: 甲公司向乙服装厂订购了一批工装。合同约定:合同金额为1万元;乙厂于7月10号之前先交付工装,甲于7月15日之前付清全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5%的违约金。在交货前乙听说甲公司信誉不好,于是通知甲公司先付货款。甲公司拒绝并要求乙厂按时交货,但乙厂未依约交货。经协商未果,甲公司通知乙厂限3天内交付工装,否则解除合同。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乙厂中止交货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乙厂中止交货不合法。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厂中止交货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有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况,而乙厂仅是听说,缺乏确切证据。

  • 第6题:

    甲方与乙方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价值5万元的铝合金型材,甲方支付定金1万元,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质量标准,均有明确规定。一方违约支付5%违约金。合同签定后,甲方立即汇给乙方1万元。但乙厂未能如期交货。在甲方催货时,乙厂捉出迟1个月交货,甲方表示同意。1个月后,乙厂却只交了2万元的型材。甲厂收货后,并未立即验收,20天后,在使用这批型材时才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便向乙厂提出退货并解除合同。乙厂则予以拒绝,但又无货可交,无奈之下,甲厂以高于原合同10%的价格向他人购进了全部所需型材,并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乙厂所交型材不符合合同规定,甲厂在催货期间共花差旅费2000元。原告要求退货是否允许?


    正确答案:原告要求退货不能允许。因为收货人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是10天。

  • 第7题:

    甲厂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甲厂交付定金5万元,后乙公司因没寻到货源提出解除合同,返回5万元定金。甲厂要求乙公司返还10万元,此要求合理。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乙厂向甲公司提供某种化工原料100吨,货款总额为110万元,甲公司须预付40万元违约定金。合同订立之后,甲公司开出汇票委托书,载明:汇款人甲公司;汇款用途:定金;汇款金额:40万元;收款人:乙厂。在银行办理汇票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疏忽,将汇票用途误写成货款。甲公司财务人员收到汇票后,未经查看就将其交给乙厂,同时,乙厂财务人员也开具了“收到货款40万元”的收条。后乙厂未能履行合同,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双倍返还定金,乙厂认为,双方之间的定金约定已改为预付货款,不适用定金罚则。法院认为,甲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误将定金写成了预付款,不能代表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故乙厂主张定金已变更为预付款不能成立。乙厂接受定金后,不按照约定供货,构成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何为定金罚则?

    正确答案: 定金罚则是指定金的惩罚规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解释》第120条、第122条对适用定金罚责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规定。
    (1)第120条第1款:“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视为不履行被担保债务的情况;
    (2)第2款规定在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第122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4)“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建筑公司与乙食品厂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由甲建设公司为乙食品厂承建家属楼一栋,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2500万元,工程如期竣工后,食品厂因经营亏损无力支付工程款,试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选择下列哪些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
    A

    首先催告乙食品厂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价款

    B

    如果逾期仍不支付,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家属楼

    C

    也可以与食品厂协商将该楼折价

    D

    建筑公司对该楼卖得的价款与食品厂的其他债权人按照比例分配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甲电子配件厂与乙电脑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芯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100万元。乙公司先支付15%的货款即15万元,甲厂送货后1个月内,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乙公司先支付了15万元,甲厂送货后,由于乙公司经营状况不好,遂与甲厂协商,由丙公司承担债务,甲厂同意。 问:丙公司处于什么地位?其加入债务人,如果没有甲厂的同意,而只是通知甲厂,能否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 丙公司在本案中处于并存的债务人的地位。其加入债务人的行为是并存的债务负担。在并存的债务负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只需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汽车轮胎厂与乙汽车制造厂签订了一份货物交换合同,甲以价值65万元的轮胎交换乙的两辆汽车,同时甲再支付给乙3万元差价。对此项交易,甲应缴纳的印花税为()元。
    A

    195

    B

    390

    C

    399

    D

    408


    正确答案: D
    解析: 甲应缴纳的印花税=(65+68)X0.3‰X10000=399(元)

  • 第12题:

    判断题
    甲厂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供货合同,甲厂交付定金5万元,后乙公司因没寻到货源提出解除合同,返回5万元定金。甲厂要求乙公司返还10万元,此要求合理。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武汉市甲厂与长沙市乙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厂供给乙厂钢材35吨,乙厂支付货款15万元。因合同对交货期限和付款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A:乙向甲付款,应在长沙市履行
    B:乙向甲付款,应在武汉市履行
    C: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但应给乙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D: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乙厂不得拒绝

    答案:B,C
    解析:
    没有约定履行时间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当事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此正确答案是B、C项。

  • 第14题:

    甲汽车轮胎厂与乙汽车制造厂签订了一份货物交换合同,甲以价值100万元的轮胎交换乙的两辆汽车,同时甲再支付给乙30万元差价。对此项交易,甲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为( )元。(购销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为0.3‰)

    A.190
    B.390
    C.690
    D.890

    答案:C
    解析:
    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甲应缴纳的印花税=(100+130)×0.3‰×10000=690(元)。
    【知识点】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 第15题:

    施工单位与水泥厂订立了一份水泥买卖合同,施工单位按约定向甲支付了的定金 6 万元,合同约定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 万元。交货日期届满,水泥厂无法交付该批水泥。施工单位诉至法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利益,又能获得支持的是( )。

    A.请求水泥厂双倍返还定金 12 万元
    B.请求水泥厂双倍返还定金 12 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 3 万元
    C.请求水泥厂返还定金 6 万元
    D.请求水泥厂支付违约金 3 万元,同时请求甲返还定金 6 万元

    答案:A
    解析:
    违约金与定金双倍罚则不能并用,如果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则不能要违约金;如果索要违约金,则不能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可以要求对方单倍返还定金。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总价款为20万元。双方约定,一方违约的,需支付总价款3%的违约金。甲公司还依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定金1万元。后乙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 B、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 C、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违约金
    • D、甲公司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条款

    正确答案:A,D

  • 第17题:

    甲方与乙方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价值5万元的铝合金型材,甲方支付定金1万元,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质量标准,均有明确规定。一方违约支付5%违约金。合同签定后,甲方立即汇给乙方1万元。但乙厂未能如期交货。在甲方催货时,乙厂捉出迟1个月交货,甲方表示同意。1个月后,乙厂却只交了2万元的型材。甲厂收货后,并未立即验收,20天后,在使用这批型材时才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便向乙厂提出退货并解除合同。乙厂则予以拒绝,但又无货可交,无奈之下,甲厂以高于原合同10%的价格向他人购进了全部所需型材,并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乙厂所交型材不符合合同规定,甲厂在催货期间共花差旅费2000元。原告已付被告的定金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原告已付给被告的定金,被告应双倍返还,即2万元。

  • 第18题:

    甲方与乙方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价值5万元的铝合金型材,甲方支付定金1万元,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质量标准,均有明确规定。一方违约支付5%违约金。合同签定后,甲方立即汇给乙方1万元。但乙厂未能如期交货。在甲方催货时,乙厂捉出迟1个月交货,甲方表示同意。1个月后,乙厂却只交了2万元的型材。甲厂收货后,并未立即验收,20天后,在使用这批型材时才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便向乙厂提出退货并解除合同。乙厂则予以拒绝,但又无货可交,无奈之下,甲厂以高于原合同10%的价格向他人购进了全部所需型材,并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乙厂所交型材不符合合同规定,甲厂在催货期间共花差旅费2000元。合同未履行部分能否解除?


    正确答案:合同未履行部分可以解除。因为乙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全面履行。

  • 第19题:

    单选题
    市甲厂与B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供应乙厂钢材10t,乙厂支付货款3万元。但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未作约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
    A

    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都为A市

    B

    交货地点为A市,付款地点为B市

    C

    交货和付款地点都为B市

    D

    交货地点为B市,付款地点为A市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甲方与乙方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价值5万元的铝合金型材,甲方支付定金1万元,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质量标准,均有明确规定。一方违约支付5%违约金。合同签定后,甲方立即汇给乙方1万元。但乙厂未能如期交货。在甲方催货时,乙厂捉出迟1个月交货,甲方表示同意。1个月后,乙厂却只交了2万元的型材。甲厂收货后,并未立即验收,20天后,在使用这批型材时才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便向乙厂提出退货并解除合同。乙厂则予以拒绝,但又无货可交,无奈之下,甲厂以高于原合同10%的价格向他人购进了全部所需型材,并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乙厂所交型材不符合合同规定,甲厂在催货期间共花差旅费2000元。按经济合同法规定,被告应该怎样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被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①支付未履行部分贷款总额5%的违约金
    ②支付赔偿金,一是差旅费,二是未履行部分的价款差额以及其他实际损失
    ③扣除违约金后,再进行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2000年5月,某市东城区甲厂与西城区乙厂经协商,签订一份借调乙厂王某的合同。合同规定:王某为甲厂从事技术传授工作两年,甲厂向乙厂支付技术服务费20万元,并由乙厂向王某支付工资。2001年1月,该市南城区丙厂向王某发出邀请,愿高薪聘请王某到丙厂工作。2001年2月,王某以技术传受完毕为由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甲厂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王某遂不再到甲厂上班而到丙厂上班。无奈,甲厂向东城区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本案?为什么?

    正确答案: 会受理本案,王某与甲厂劳务合同未到期,属于劳动合同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调整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本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A市甲厂与B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供应乙厂钢材10吨,乙支付货款3万元。但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未约定,则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  )。[2003年真题]
    A

    付款地点为A市

    B

    交货地点为A市

    C

    付款地点在B市

    D

    交货地点在B市


    正确答案: D,C
    解析:
    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规定履行地点;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不能据以确定的,按下列原则确定履行地点: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第23题:

    问答题
    甲农药厂与乙农资公司签订了农药的购销合同,合同对农药的数量、质量、价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都作了约定。甲厂如期将农药交付给乙公司,但乙公司却未按时付款。乙公司接收农药后,将农药卖与丙公司,且丙公司也没有按约定向乙付款,致使乙公司无力向甲厂支付农药款,但乙公司又不积极向丙公司催要货款,于是甲厂即向丙岱司催要其所欠乙公司的货款,遭到丙公司的拒绝,甲厂遂起诉到法院。  问:甲厂能否要求阿公司偿付货款?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