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素知乙家有钱,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使抢劫顺利,甲先盗窃军用手枪一支,子弹十发。一切准备就绪后,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总价值一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来,甲遂开枪致老妇重伤后,逃离现场。根据上述内容回答 65~67 问题。第 65 题 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何种犯罪形态?

题目

甲素知乙家有钱,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使抢劫顺利,甲先盗窃军用手枪一支,子弹十发。一切准备就绪后,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总价值一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来,甲遂开枪致老妇重伤后,逃离现场。根据上述内容回答 65~67 问题。

第 65 题 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何种犯罪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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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的牵连犯。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甲盗窃军用枪支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盗窃枪支的行为与抢劫行为之间存在着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所以,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更多“甲素知乙家有钱,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使抢劫顺利,甲先盗窃军用手枪一支,子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为抢劫财物将王某打昏,甲的朋友乙刚好经过此地,乙得知真相后帮助甲照明,使甲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甲是主犯
    D.乙是从犯

    答案:A,C,D
    解析:
    甲为抢劫财物将王某打昏后,乙明知甲在从事抢劫行为,仍然加入提供帮助,构成承继的帮助犯,因此甲乙二人构成抢劫罪的共犯。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共同犯罪“一人行为,全部负责”原则,乙明知甲的抢劫行为而加入,乙也要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B选项说法错误。甲在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乙起的是帮助作用,是从犯。CD选项说法正确。

  • 第2题:

    甲素知乙家有钱,并且每天白天只有一个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了使抢劫顺利,甲先盗窃军用手枪一支,子弹十发。一切准备就绪后,甲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总价值一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来,甲遂开枪致老妇重伤,后逃离现场。
    请回答以下问题:
    (1)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的何种犯罪形态?
    (2)该犯罪形态的处断原则是什么?
    (3)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答案:
    解析:
    (1)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的牵连犯。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甲基于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即抢劫,实施了盗窃枪支、弹药和抢劫两个相对独立的危害行为,这两个行为之间有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了盗窃枪支、弹药罪和抢劫罪两个不同的罪名。甲盗窃军用枪支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可见,甲的行为符合牵连犯的构成特征。
    (2)对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凡刑法典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处断原则的,均应严格遵守;除此之外,对于其他牵连犯,应当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定罪量刑,不实行数罪并罚。
    (3)甲盗窃枪支、弹药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枪支、弹药罪;其入户盗窃后实行暴力,盗窃行为已经转化为抢劫,构成了抢劫罪。由于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故应对甲判定抢劫罪,从重处罚。

  • 第3题:

    甲素知乙家有钱,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使抢劫顺利,甲先盗窃军用手枪一支、子弹10发。一切准备就绪后,甲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共他财物总价值一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来,甲连开枪致老妇重伤后,逃离现场。 请回答以下问题: (1)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何种犯罪形态? (2)该犯罪形态的处断原则是什么? (3)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的牵连犯。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甲盗窃军用枪支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盗窃枪支的行为与抢劫行为之间存在着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所以,甲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 第4题:

    甲素知乙家有钱,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使抢劫顺利,甲先盗窃军用手枪1支,子弹10发。一切准备就绪后,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总价值1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来,甲遂开枪致老妇重伤后,逃离现场。请回答以下问题:
    (1)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何种犯罪形态?
    (2)该犯罪形态的处断原则是什么?
    (3)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答案:
    解析:
    (1)甲的行为属于犯罪形态中的牵连犯。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甲盗窃军用枪支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因此甲的行为属于犯罪形态中的牵连犯。
    (2)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择一重罪处罚。牵连犯实际上是数行为犯数罪,但鉴于其数行为间存在牵连关系,数罪并罚显得过重,所以一般按择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处理。但是法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如为骗取保险金而杀害被保险人、放火烧毁保险标的,又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放火罪的,虽为牵连犯但应数罪并罚。本案不属于法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因此对甲的行为按抢劫罪一罪处罚。
    (3)对甲的行为应依抢劫罪定罪。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甲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总价值1万余元后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来,遂开枪致老妇重伤后,逃离现场。此时甲的盗窃行为转化为抢劫行为,应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 第5题: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了丙的1万元现金。对本案应如何认定?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构成共犯

    C.甲与乙都成立抢劫罪

    D.乙成立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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