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故意杀人一案,下列哪种人不可以作为其辩护人?( )A.段某在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的父亲B.段某的叔叔,美籍华人C.段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余某D.段某在工商局担任科长的哥哥

题目

段某故意杀人一案,下列哪种人不可以作为其辩护人?( )

A.段某在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的父亲

B.段某的叔叔,美籍华人

C.段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余某

D.段某在工商局担任科长的哥哥


相似考题
更多“段某故意杀人一案,下列哪种人不可以作为其辩护人?( ) A.段某在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的父亲 B. ”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下列哪些人不得作为其辩护人?( )
    A.王某在公安局任科长的哥哥
    B.王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
    C.被害人李某的债务人方某,现为律师
    D.王某的叔叔,外籍华人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担任刑事辩护人的条件以及刑 事诉讼中近亲属的概念与范围。《刑诉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茨;(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 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 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刑事诉讼法》第106条对“近亲属”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限定,指夫、 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根据上述规定,王某的哥哥虽属于不许担任辩护人的现职人员,但由于是王某的近亲属,因而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A不选。 王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不属于禁止担任辩护人的人员之列,也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B亦不选。 方某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之人,不能担任辩护人;王某的叔叔属于外国人且不是王某的近亲属,也不能担任辩护人。因此,C、D皆当选。

  • 第2题:

    41、未成年人小伏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小伏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A.黄某

    B.袁某

    C.袁某的儿子

    D.小伏的父亲


    A

  • 第3题:

    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基向法院提起自诉。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A.黄某

    B.袁某

    C.袁某的儿子

    D.小付的父亲


    ABC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回避的人员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本题中,黄某是辩护人,袁某是当事人,袁某的儿子属于诉讼代理人,小付的父亲属于法定代理人,都有权要求回避。

  • 第4题:

    5、(多选题)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A.黄某 B.袁某 C.袁某的儿子 D.小付的父亲


    ABC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回避的人员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本题中,黄某是辩护人,袁某是当事人,袁某的儿子属于诉讼代理人,小付的父亲属于法定代理人,都有权要求回避。

  • 第5题:

    未成年人小伏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小伏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A.黄某

    B.袁某

    C.袁某的儿子

    D.小伏的父亲


    ABC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回避的人员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本题中,黄某是辩护人,袁某是当事人,袁某的儿子属于诉讼代理人,小付的父亲属于法定代理人,都有权要求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