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不服,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A.该公司只可以先申请复议B.该公司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C.市国税局不予受理的决定肯定缺乏法律依据D.市国税局不予受理的决定未必缺乏法律依据

题目

该公司不服,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公司只可以先申请复议

B.该公司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市国税局不予受理的决定肯定缺乏法律依据

D.市国税局不予受理的决定未必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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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1年,经调整)2010年8月12日,某县税务局以违法开具发票为由,向该县纳税人金滨娱乐有限公司送达罚款5000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不服,于8月22日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9月28日,经市税务局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根据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撤回复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后,只要尚未超出法定复议申请期限,都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B.如该公司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则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C.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应在复议机关向县税务局发送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否则撤回行为无效
    D.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必须经法院作出准予撤回的书面裁定,否则不导致复议终止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2)选项CD:“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而非“法院”)同意,可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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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2010年8月12日,某县税务局以违法开具发票为由,向该县纳税人金滨娱乐有限公司送达罚款5000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不服,于8月22日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9月28日,经市税务局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根据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撤回复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后,只要尚未超出法定复议申请期限,都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B.如该公司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则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C.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应在复议机关向县税务局发送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否则撤回行为无效
    D.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必须经法院作出准予撤回的书面裁定,否则不导致复议终止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2)选项CD:“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而非“法院”)同意,可以撤回。

  • 第3题:

    (2011年)2010年8月12日,某县税务局以违法开具发票为由,向该县纳税人金滨娱乐有限公司送达罚款5000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不服,于8月22日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9月28日,经市税务局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关于该公司撤回复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后,只要尚未超出法定复议申请期限,都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B.如该公司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则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C.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应在复议机关向县税务局发送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否则撤回行为无效
    D.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必须经法院作出准予撤回的书面裁定,否则不导致复议终止

    答案:B
    解析: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 第4题:

    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对北京市延庆县某公司作出责令停业的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错误?( )A.该公司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才可提起行政诉讼
    B.该公司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该公司可以直接向国务院申请作出最终裁决
    D.该公司可向延庆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由延庆县政府将复议申请转送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


    答案:A,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该条不存在复议前置含义,对于省部级单位的案件,依法可以直接起诉,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复议前置。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3条,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据此,选项B的说法正确,不应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4条,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的条件有二:一是原具体行政行为是省部级单位作出的;二是,经过原单位的复议。选项C的“直接”表述有误。《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该第15条 第2款规定的是“复议申请转送”制度,但根据该第15条第1款,该制度不适用于《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的国务院部门案件,故选项D说法错误。

  • 第5题:

    2010年8月12日,某县地税局以违法开具发票为由,向该县纳税人金滨娱乐有限公司送达罚款5000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不服,于8月22日向市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9月28日,经市地税局行政复议机构同意,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根据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撤回复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后,只要尚未超出法定复议申请期限,都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B、如该公司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则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
    C、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应在复议机关向县地税局发送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否则撤回行为无效
    D、该公司撤回复议申请,必须经法院作出准予撤回的书面裁定,否则不导致复议终止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2)选项CD:“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而非“法院”)同意,可以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