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子村于2005年6月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2006年6月村主任李某因故辞职,张某经法定程序当选为村主任。2007年6月,张某因不称职被依法罢免。王某于同月当选为新村主任。根据现行规定,王某的任期应当到()结束。A.20 1 1年6月B.20 1 0三6月C.20091 6月D.2008年6月

题目

寨子村于2005年6月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2006年6月村主任李某因故辞职,张某经法定程序当选为村主任。2007年6月,张某因不称职被依法罢免。王某于同月当选为新村主任。根据现行规定,王某的任期应当到()结束。

A.20 1 1年6月

B.20 1 0三6月

C.20091 6月

D.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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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郑某2019年2月份经过民主选举当选为王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假如他因个人原因在2020年3月主动辞职。2020年4月份李某经过法定程序接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职。根据相关规定,李某的任期应当到()结束。

    A.2022年1月份
    B.2024年1月份
    C.2027年3月份
    D.2024年3月份

    答案:B
    解析:
    考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 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每届任期5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注意本届任期时间是从2019年2月开始算起的。

  • 第2题:

    郑某2010年11月份经过民主选举当选为王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后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2011年9月份李某经过法定程序接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职。根据相关规定,李某的任期应当到()结束。

    A:2013年10月份
    B:2014年9月份
    C:2015年9月份
    D:2016年9月份

    答案:A
    解析:
    考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

  • 第3题:

    骞子村于2005年6月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2006年村主任李某因故辞职
    ,张某经法定程序当选为新任村主任。根据现行规定,张某的任期应到( )。

    A: 2011年6月
    B: 2010年6月
    C: 2009年6月
    D: 2008年6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村委会的任期。相关法规就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故张某从2007年6月、任职直至2010年6月。

  • 第4题:

    王某于2011年4月将自住房出租给李某1年,年租金为5000元。2011年5月王某将房屋抵押给甲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1年6月,李某将房屋转租张某,签订了6个月的转租合同。(2012年真题)

    关于李某转租房屋的说法,正确的为( )。

    A.李某与张某签订的转租合同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B.李某在租赁期限内将房屋转租给张某,应经王某同意
    C.转租期间王某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仍然有效
    D.李某将房屋转租张某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合同规定的期限

    答案:A,B,D
    解析: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应当满足如下基本要求:①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②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规定的期限;③房屋转租也须签订转租协议,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第5题:

    王某于2011年4月将自住房出租给李某1年,年租金为5000元。2011年5月王某将房屋抵押给甲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1年6月,李某将房屋转租张某,签订了6个月的转租合同。
    关于李某转租房屋的说法,正确的为(  )。

    A、李某与张某签订的转租合同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B、李某在租赁期限内将房屋转租给张某,应经王某同意
    C、转租期间王某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仍然有效
    D、李某将房屋转租张某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合同规定的期限

    答案:A,B,D
    解析: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剩余期限,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除上述规定外,房屋转租也须签订转租协议,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第6题:

    王某承租李某的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为3年。租期届满前1年,经李某同意,王某将该住房转租给张某。王某可将住房转租给张某( )年。

    A.1
    B.2
    C.3
    D.4

    答案:A
    解析:
    商品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商品房屋再出租的行为。转租要求:①转租的房屋必须合法,禁止出租房屋的情形也适用于转租的房屋。②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③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规定的期限。除上述规定外,房屋转租也须签订转租协议,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本题中,租期届满前1年,王某将该住房转租给张某,因此,王某可将住房转租给张某1年。

  • 第7题:

    王某承租李某的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为3年。租期届满前1年,经李某同意,王某将该住房转租给张某。王某可将住房转租给张某()年。

    • A、4
    • B、3
    • C、1
    • D、2

    正确答案:C

  • 第8题:

    某村委会举行村主任候选人演讲大会,吴某在演讲时,演讲台下的村民王某及朱某、李某、郭某、司某等人扰乱会场秩序,致使吴某不能正常演讲,大会不能正常进行,现该村已推迟选举。王某、朱某、李某、郭某、司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破坏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胡同史话》一书由王某编纂,李某提供史料和咨询意见,于某进行书稿录入,张某协助联系出版事宜。《胡同史话》一书的著作权属于()

    • A、王某
    • B、王某和李某
    • C、王某和于某
    • D、王某和张某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与李某于2012年1月1日签订-份租赁期为12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内王某未经李某同意又将该出租的房屋出卖给了张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

    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C

    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D

    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经丙认可后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题考核“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无需经租赁物的新所有人的认可。但王某出卖其所有的房屋,也无需经承租人张某的同意。

  • 第11题:

    单选题
    《胡同史话》一书由王某编纂,李某提供史料和咨询意见,于某进行书稿录入,张某协助联系出版事宜。《胡同史话》一书的著作权属于()。
    A

    王某

    B

    王某和李某

    C

    王某和于某

    D

    王某和张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2006年5月,某商业街某号房屋所有人张某将房屋租赁给李某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张某于2009年8月出国,李某2009年5月因经营不善将该租赁房屋转让于王某,并签订5年租赁转让合同经过张某书面同意。张某于2011年5月回国后要求收回房屋,王某以转租合同不到期为由拒绝,王某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王某的行为不合理。因为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超过了张某与李某的房屋租赁原始合同的终止日期。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可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房屋的,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应当签订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寨子村于2005年6月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2006年6月村主任郑某因故辞职,张某经法定程序当选为村主任。2007年6月,张某因不称职被依法罢免。王某于同月当选为新村主任。根据现行规定,王某的任期应当到( )结束。

    A.2011年6月
    B.2010年6月
    C.2009年6月
    D.2008年6月

    答案:D
    解析: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故选D。

  • 第14题:

    寨子村于2013年6月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2014年6月村主任李某因故辞职,张某经法定程序当选为村主任。2015年6月,张某因不称职被依法罢免。王某于同月当选为新村主任。根据现行规定,王某的任期应当到( )结束。

    A.2019年6月
    B.2018年6月
    C.2017年6月
    D.2016年6月

    答案:D
    解析:
    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程序。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本题中,王某属于补选的村委会成员,所以他的任期是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即2016年6月。

  • 第15题:

    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答案:D
    解析:
    【考点】拾得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详解】《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由此可见,就所有权的追回而言,手表无论在李某、王某还是郑某手中,由于手表系遗失物,只要不违反上述法条规定的两项条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给付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所付费用),所有权人张某均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本题中的情形并没有违反上述条件,因此张某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手表。但是,所有权人基于所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必须向所有物的直接占有人要求返还,上述的李某、王某、郑某均非直接占有人,故张某无从要求上述三人返还,因此A、B、C三项均非正确答案;D项的朱某系手表的直接占有人,题目中也没有说明其行使留置权进行抗辩,因此D项正确。【陷阱】本题陷阱较深。看起来,本题就是一道简单地考查《物权法》第107条的题目,但实则不然,在此法条的基础上,本题进一步考查了所有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针对主体。此外,其陷阱还在于:首先设置了一个2年的时间问题,考查考生对《物权法》第107条中2年的涵义的理解;其次,由于考生的思维惯性,一遇到维修不给维修费立刻会想到留置权,许多考生就会轻易地排除D选项,但答案偏偏就是D选项。

  • 第16题:

    王某于2015年4月将自有住房出租给李某1年,年租金为5000元。2015年5月王某将该房屋抵押给甲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5年6月,李某将房屋转租给张某,签订了6个月的转租合同。

    关于李某转租房屋的说法,正确的为( )。

    A.李某与张某签订的转租合同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B.李某在租赁期限内将房屋转租给张某,应经王某同意
    C.李某与张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后,原租赁合同无效
    D.李某将房屋转租给张某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

    答案:A,B,D
    解析:
    A项,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除签订合同外,还应当向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履行登记备案手续。B项,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因此李某在将房屋转租给张某时应经过王某书面同意。C项,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D项,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剩余期限。

  • 第17题:

    王某于2011年4月将自住房出租给李某1年,年租金为5000元。2011年5月王某将房屋抵押给甲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1年6月,李某将房屋转租张某,签订了6个月的转租合同。

    关于李某转租房屋的说法,正确的为( )。

    A.李某与张某签订的转租合同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B.李某在租赁期限内将房屋转租给张某,应经王某同意
    C.转租期间王某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仍然有效
    D.李某将房屋转租张某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合同规定的期限

    答案:A,B,D
    解析: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应当满足如下基本要求:①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②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规定的期限;③房屋转租也须签订转租协议,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第18题:

    2000年7月某日,被告人王某、李某、张某在某公园售票处商定,由李某负责望风,王某、张某混入购票的人群行窃。后王某、张某挤入购票人群,王某窃得一游客钱包(内有人民币200余元),欲逃离现场时,被发现。民警胡某与几名群众即上前抓捕王某、张某。王某向东逃离200余米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破胡某主动脉,致胡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逃走。张某向西逃离100余米后,被群众抓获。李某则乘乱逃走。后王某、李某均被抓获。
    问:(1)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2)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王某、李某、张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犯罪行为。本案中,王某、李某、张某有共同盗窃的故意,但是王某仅仅窃得人民币200元,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500元至2000元),所以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盗窃罪。王某、李某、张某共同盗窃的行为仅仅是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不是共同犯罪行为。
    (2)王某构成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这是适用本条的前提。实施的上列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是,如果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仍可以按照抢劫罪论处。本案中王某实施盗窃的行为虽然没有构成犯罪,但其暴力行为情节严重,所以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不另外成立其他罪名。所以,王某仅仅成立抢劫罪一罪。
    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以及抢劫罪。抢劫罪是历年来法律硕士考试案例分析题必考的题目,它涉及转化犯以及加重构成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常发多发的案件,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应当对抢劫罪予以充分的重视。

  • 第19题:

    王某于2015年4月将自有住房出租给李某1年,年租金为5000元。2015年5月王某将该房屋抵押给甲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5年6月,李某将房屋转租给张某,签订了6个月的转租合同。关于李某转租房屋的说法,正确的为()。

    • A、李某与张某签订的转租合同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B、李某在租赁期限内将房屋转租给张某,应经王某同意
    • C、转租期间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终止,转租合同仍然有效
    • D、李某将房屋转租给张某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

    正确答案:A,B

  • 第20题:

    张庄村2006年8月换届选举产生了一届村委会,2007年8月村主任黄某因身体原因辞职,米某经法定程序当选村主任。2008年8月米某因贪污受贿被依法罢免。程某同月当选为新任村主任。根据现行规定,程某的任期应当到( )结束。

    • A、2009年8月
    • B、2011年8月
    • C、2010年8月
    • D、2012年9月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

    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

    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

    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正确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论受让人是否为善意第三人,只要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未超过2年的,即可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李某是拾得人,王某是第一受让人,郑某是第二受让人,若手表由这三个中的任何人占有,张某可依据上述条文请求返还手表,但手表现由朱某占有,只能考虑请求朱某返还。《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于手表是遗失物,不适用物权的善意取得,所以朱某不享有不享有留置权,对于张某来说,朱某是无权占有手表,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

  • 第22题:

    单选题
    骞子村于2005年6月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2006年6月村主任李某因故辞职,张某经法定程序当选为新任村主任。根据现行规定,张某的任期应到(  )。
    A

    2011年6月

    B

    2010年6月

    C

    2009年6月

    D

    2008年6月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郑某2010年11月份经过民主选举当选为王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后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2011年9月份李某经过法定程序接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职。根据相关规定,李某的任期应当到()结束。
    A

    2013年10月份

    B

    2014年9月份

    C

    2015年9月份

    D

    2016年9月份


    正确答案: A
    解析: 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