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男)死后留有存款25万元,其于生前立遗嘱声明儿子继承20万元,赠给侄子5万元。丁某儿子和侄子均于丁某死后次日得知遗嘱内容,但到三个月后分割丁某遗产时,两人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任何意思表示。关于丁某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遗赠B.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C.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D.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继承

题目

丁某(男)死后留有存款25万元,其于生前立遗嘱声明儿子继承20万元,赠给侄子5万元。丁某儿子和侄子均于丁某死后次日得知遗嘱内容,但到三个月后分割丁某遗产时,两人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任何意思表示。关于丁某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B.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C.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D.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继承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继承开始后,受赠人应对是否接受遗产作出较为明确的意思表示,要么接受,要
么放弃。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三个月后受赠人未做出表示,故受赠人视为放弃,因此排除B和C。丁某儿子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A项错误。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的考查。《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更多“丁某(男)死后留有存款25万元,其于生前立遗嘱声明儿子继承20万元,赠给侄子5万元。丁某儿子和侄子均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孩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李丽死后留有两个儿子。李某留有10万元的遗产。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那么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 )

    A.李丽有继承权,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给她的两个儿子

    B.李丽没有继承权

    C.李丽有继承权,由她的两个儿子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D.李丽有继承权,应该由她的两个儿子和李某的两个儿子,四人平均分割遗产


    正确答案:A
    首先,应确定李丽和其父李某的死亡时间。根据司法解释,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应推定年老的先死亡。推定李某先于李丽死亡,这样李丽的继承权转继承给其两个儿子,而不是代位继承。李丽两个儿子继承的份额只能是李丽应继承的份额,而不是平均参加遗产的分割。

  • 第2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予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C.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D.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正确答案:C

  • 第3题:

    请教:2010年社会工作者(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第1大题第25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第 25 题 丁某(男)死后留有存款25万元,其于生前立遗嘱声明由儿子继承20万元,赠给侄子5万元。丁某儿子和侄子均于丁某死后次日得知遗嘱内容。但到三个月后分割丁某遗产时,两人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任何意思表示。关于丁某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B.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C.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D.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正确答案:A

  • 第4题:

    李某死后留有遗产共计100万元,根据其遗嘱安排,其自有的价值50万元的汽车由其女儿继承,其价值10万元的玉佩赠送给其侄子。剩余的40万元遗产由其妻和其女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李某后事处理完后,张某找上门要求其继承人代李某偿还其生前的债务共计70万元。则有关债务清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女儿45万元
    B.李某妻子应当偿还20万元
    C.李某侄子应当优先清偿10万元
    D.李某女儿应当清偿70万元

    答案:A,B
    解析:
    本题涉及遗产分割后的债务偿还问题。遗产分割后的债务,首先由法定继承的遗产清偿,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和遗赠的财产按比例清偿。因此,应当先有李某女儿和李某妻子用法定继承的40万元清偿债务,即李某女儿清偿20万元+李某妻子清偿20万元;就剩下30万元,李某女儿和李某侄子按照财产比例清偿,即李某女儿清偿25万元+李某侄子清偿5万元。据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

  • 第5题:

    卞某死亡,其留有遗产100万元,生前尚未缴纳税款5万元,生前尚未清偿债务20万元。卞某的继承人可继承的遗产为(  )。

    A、100万元
    B、95万元
    C、80万元
    D、75万元

    答案:D
    解析:
    继承遗产应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是说,继承人在接受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应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税款和债务。

  • 第6题:

    江某死亡后,遗产已经分割。甲按遗嘱继承5万元现金,乙按遗赠分得字画一幅(价值8万元),丙和丁按法定继承分得住房一套(价值40万元)。经查,江某生前尚欠戊债务6万元。欠戊的债应由(  )。


    A.甲、乙、丙、丁偿还

    B.甲、丙、丁偿还

    C.乙偿还

    D.丙、丁偿还

    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法条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遗产债务的清偿程序和方法。依据我国《继承法意见》第62条的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本题中,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所以应由法定继承人丙和丁首先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丙和丁所得遗产住房一套,价值40万元,被继承人生前欠戊债务6万元,法定继承人丙和丁所得遗产足以清偿债务。因此选项D正确,其他选项不选。 【评注】熟记《继承法意见》第62条关于遗产债务清偿的程序和方法方面的法律规定,就可以轻松应答此类题目了。

  • 第7题:

    甲的父母已死亡,配偶尚在,有一个儿子乙、一个女儿丙,其儿子有一个养女丁。乙在甲死亡前已经死亡。甲死亡后,留有遗产6万元。在本案中()

    • A、丁可继承遗产2万元
    • B、无权继承
    • C、丁可继承遗产1万元
    • D、3万元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单选题
    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儿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李丽死活留有两个儿子。李某留有10万元的遗产。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试问: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
    A

    李丽有继承权,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给她的两个儿子

    B

    李丽没有继承权

    C

    李丽有继承权,由她的两个儿子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D

    李丽有继承权,应该由她的两个儿子和李某的两个儿子,四人平均分割遗产


    正确答案: A
    解析: 首先,应确定李丽和其父李某的死亡时间。根据司法解释,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应推定年老的先死亡。推定李某先予李丽死亡。这样李丽的继承权转继承给其两个儿子,而不是代位继承。李丽两个儿子继承的份额只能是李丽应继承的份额,而不是平均参加遗产的分割。

  • 第9题:

    问答题
    何某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2009年,何某去世,留下一间价值6万元的房屋和4万元的现金。何某生前立有遗嘱,4万元现金由四个子女平分,房屋的归属未作处理。何某的女儿主动提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于是三个儿子将房屋变卖,每人分得2万元。现债权人主张何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2万元,并有借据为证。何某所欠债务应当如何偿还?

    正确答案: 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据此,在本案中,被继承人所有的遗产总和价值是10万,继承人仅需要在继承10万元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还债责任,对于剩余的2万元债务,四人可以不予清偿,当然如果有继承人自愿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本案中,何某的女儿放弃了对房屋的继承,仅继承了现金1万元,因此,她仅需要对债权人负担偿还1万的义务。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还应偿还的9万元,由何某的三个儿子平均分担,每人负责偿还3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徐某和刘某结婚后生有一女。2008年,徐某去世,留有遗产100万元。徐某生前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去世前1年曾向其借款,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徐某所欠债务应当如何偿还?

    正确答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本案中,徐某的女儿继承50万元的房产属于遗嘱继承,徐某的侄子继承10万元的汽车属于受遗赠,刘某和徐某的女儿对40万元存款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因此在本案中,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都存在,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的遗产(40万元存款)偿还债务,即刘某和徐某的女儿各自承担20万元;剩余的30万元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徐某的女儿和受遗赠人徐某的侄子按照所得遗产的比例(5:1)清偿,徐某的女儿清偿25万元,徐某的侄子清偿5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李某妻子早逝,2011年李某去世,留下10万元存款。按法律规定,10万元钱由其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这种继承方式属于()
    A

    遗嘱继承

    B

    馈赠继承

    C

    法定继承

    D

    遗赠继承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张某做生意赔了本待在家中,期间经常有债主前来讨债,张某又气又急一病不起。张某感觉自己身体每况愈下,遂立下遗嘱,将其所剩的存款赠与侄子乙,将房子留给儿子丙。张某死后,乙与丙考虑到张某生前欠债不少,怕替其背债,直到遗产分割时都没有作出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2年后,张的遗产处理完毕不久,果然有张的债权人丁前来讨还张欠下的货款40万元,且已经超过了房子和存款的价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视为拒绝接受遗赠

    B

    丙视为拒绝继承遗产

    C

    由于乙、丙都拒绝继承遗产,因此两人都没有义务偿还债务

    D

    丙虽然未表示接受遗产,但仍然要偿还丁的欠款40万元及利息


    正确答案: A
    解析:
    AB两项,《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案中,乙是张某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该遗嘱性质为遗赠,乙在两个月内未做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丙为张某之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完成前未做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CD两项,《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丙的行为视为接受继承,有义务偿还债务,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丁清偿债务,但超出部分丙没有义务偿还。

  • 第13题:

    徐某死后留有遗产100万元。徐某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死亡前1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女儿应向张某偿还多少钱?( )

    A.20万元

    B.40万元

    C.45万元

    D.50万元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遗产分割后的债务偿还问题。遗产分割后的债务,首先由法定继承的遗产清偿,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和遗赠的财产按比例清偿。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14题:

    根据材料回答5~7题: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请回答下列题。

    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王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小王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D.小王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AC
    [考点]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解析]《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241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本题中。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因此王某与丁某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130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可知,王某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丁某,并且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丁某作为买受人,依据该买卖合同,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属于有权占有人。因此,在王某要求丁某返还原物时。丁某享有抗辩权。据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小王也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因为小王是在王某因病去世后,对王某的全部遗产进行的继承。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可知,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是概括继承,小王在继承王某的全部遗产时,也包括了王某对于丁某的债权债务。既然王某不能对丁某行使返还请求权,那么作为继承人的小王当然也不能享有返还请求权,据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 第15题:

    邵某死后留有存款40万元,其于生前立遗嘱声明儿子继承30万元,赠给侄子10万元。邵某儿子和侄子均于邵某死后次日得知遗嘱内容,但到三个月后分割邵某遗产时,邵某的儿子声明接受遗产,但邵某的侄子没有任何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关于邵某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邵某的儿子视为放弃继承,邵某的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B:邵某的儿子视为接受继承,邵某的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C:邵某的儿子视为放弃继承,邵某的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D:邵某的儿子视为接受继承,邵某的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答案:D
    解析: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和受赠人应对是否接受遗产作出较为明确的意思表示,要么接受,要么放弃。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三个月后邵某的儿子声明接受遗产,视为接受继承,但邵某的侄子没有任何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遗赠,因此选择D。

  • 第16题:

    卞某死亡,其留有遗产100万元,生前尚未缴纳税款5万元,生前尚未清偿债务20万元。卞某的继承人可继承的遗产为(  )。

    A.100万元
    B.95万元
    C.80万元
    D.75万元

    答案:D
    解析:
    继承遗产应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是说,继承人在接受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应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税款和债务。

  • 第17题:

    甲育有一子乙,一女丙。甲生前留下遗嘱。指明其死后其财产 3 万元归乙、2 万元赠与侄子丁。甲死后,留有遗产 9万元,同时负债 5万元。乙丙丁依法各分得 5万元,2万元和 2万元。遗产分割结束后。债权人索要欠款,但乙丙丁均不愿负担债务。下列债务分担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乙偿还3 万元,丁偿还2 万元
    B、乙丙丁按实际分得遗产比例清偿
    C、丙偿还2 万元,乙丁各偿还1.5 万元
    D、乙丙丁分别偿还2.6 万元、2 万元和0.4 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因为甲生前立下了遗嘱,乙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了3万元,丁作为受遗赠人继承2万元,此外乙又作为法定 继承人继承了2万元,丙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了2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 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 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因此,乙和丙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先用其所得遗产进行清偿,即两人各清偿2万元,合计4万元。此时债务 尚存1万元,由乙和丁作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继受的3万元和2万元即3:2的比例进行清偿。故乙丙丁分 别偿还2.6万元、2万元和0.4万元。

  • 第18题:

    李某妻子早逝,2011年李某去世,留下10万元存款。按法律规定,10万元钱由其儿子和女儿共同继承。这种继承方式属于()

    • A、遗嘱继承
    • B、馈赠继承
    • C、法定继承
    • D、遗赠继承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死后留有l.5万元的遗产,甲生前欠乙债务2万元.甲的三个儿子见此情形,均表示放弃继承,也不愿意清偿债务,乙为此诉至法院,对甲的2万元债务,法院()

    • A、应判决甲的三个儿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B、应判决甲的三个儿子承担按份清偿责任
    • C、应判决遗产代管人在1.5万元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
    • D、应判决不足部分由甲生前所在单位偿还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苏某死亡后,遗产进行分割。其巾苏某的女儿按苏菜的遗嘱继承了房犀一套(价值35万元),苏某女儿和儿子按法定继承各取得20万元遗产,苏某的好友张某按遗赠得钢琴一架(价值2万元),经查苏某生前尚欠冯某10万元债务,苏某欠冯某的债务应怎样清偿? ( )
    A

    由苏某女儿、儿子和张某按其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

    B

    由苏某的女儿单独清偿

    C

    由苏某的儿子单独清偿

    D

    由苏某的女儿和儿子共同清偿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的父母已死亡,配偶尚在,有一个儿子乙、一个女儿丙,其儿子有一个养女丁。乙在甲死亡前已经死亡。甲死亡后,留有遗产6万元。在本案中()
    A

    丁可继承遗产2万元

    B

    无权继承

    C

    丁可继承遗产1万元

    D

    3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死亡,遗产由其妻乙和儿子丙、丁继承,无其他法定继承人。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人民币10万元。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这10万元应由()
    A

    乙、丙、丁平均继承

    B

    乙继承1/2,丙与丁继承1/2

    C

    乙继承

    D

    丙与丁继承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商某死后留有存款40万元,其于生前立遗嘱声明儿子继承30万元,赠给侄子10万元。商某儿子和侄子均于商某死后次日得知遗嘱内容,但到三个月后分割商某遗产时,商某的儿子声明接受遗产,但商某的侄子没有任何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关于商某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商某的儿子视为放弃继承,商某的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B

    商某的儿子视为接受继承,商某的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C

    商某的儿子视为放弃继承,商某的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D

    商某的儿子视为接受继承,商某的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