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夏某与岳某于1993年经人介绍相识,1994年3月登记结婚。岳某18岁入伍。结婚 时,岳某在外省某部队机关工作。婚后,夏某的父母赠给两人名人字画6幅,纯金项链1 条,金戒指1枚,共价值7.2万元。婚后不久,岳某复员回家,带回医疗费5000元, 高原补助费4000元和一次性自主择业费52000元。两人居住的房屋是夏某婚前从单位 承租的,婚后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夏某名下。2004年5月,岳某与 一女同事出差时在旅店同居被公安部门查获,后夫妻感情破裂。两个月后,夏某起诉到法 院要求离婚,要求房屋及结婚时父母所赠财产全部归其所有,并平均分配岳某从部队带回 的医疗费、高原补助费及一次性自主择业费。夏某父母赠与的财产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第5题:
被告人岳某,男,36岁,系生产队长。因提出改变水路的不合理要求,与社员马某(男,50岁)发生争吵。岳继续坚持改变水路的不合理要求,又与马的儿子马甲发生争吵,马甲便朝岳的头部劈了两锹,后逃走。岳看到站在一旁的马某,便持铁锹向马某的头部猛击一下,当即将其打倒在地,接着又朝马某的头部连击两下,马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岳某在受到马甲的不法侵害后,打了马某并致马某死亡。 使用犯罪构成论的理论具体分析。
第6题:
()是岳飞的长子,受父亲的影响从小习武,十二岁时随阜新参加抗金战斗,转战于张宪部下。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杭州岳王庙与江苏靖江岳王庙、河南汤阴岳王庙、江西宜丰岳王庙、江苏泰州泰山岳王庙并称为五大岳王庙。
第17题:
贤母祠前西厢房是四子祠,供奉的是岳飞的四个儿子:(),岳霖,岳震,岳霆。
第18题:
岳之祖父母
岳之父母
岳之老师
岳之儿子
第19题:
张某与郭某之间的质权已经设立
张某与岳某的质权没有设立
郭某对抗岳某的质权不受法律保护
郭某对抗岳某的质权受法律保护
第20题:
蓝某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蓝某是精神病人所以不构成犯罪
蓝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岳某的谅解不能使蓝某免于刑事追诉
第21题:
岳某仅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
岳某构成走私制毒物品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应数罪并罚
岳某构成走私制毒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应数罪并罚
岳某不是走私犯罪的共犯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