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原则上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果实际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 检查检验合格时:()。
A.追加合同价款和工期损失全部由建设单位承担
B.追加合同价款和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建单位承担
C.追加合同价款由承建单位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D.工期不予顺延,但追加合同价款由承建单位给予补偿
第1题:
根据《施工合同文本》第16.3条规定: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 )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A. 监理人
B. 承包人
C. 发包人
D. 设计人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7题: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第8题: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规定,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担
第9题: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监理人的检验和检查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监理人的检验和检查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10题:
承包人
发包人
工程师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
第11题:
追加合同价款和工期损失全部由业主承担
追加合同价款和工期损失全部由承包商承担
追加合同价款由承包商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工期不予顺延,但追加合同价款由业主给予补偿
第12题:
承包人
监理人
发包人
总监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担。
第18题:
监理人的检查检验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工期处理为()。
第19题: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担。
第20题:
发包人
承包人
监理人
发包人及承包人各一半
第21题:
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期给予顺延
工期不予顺延
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按比例分担
第22题:
第23题:
经工程师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存在的缺陷
因工程师不及时作出答复,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检查检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
工程师要求的对隐蔽工程的重新检验,检验结果合格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