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尔有文德,恶用珪璋"中,"珪璋"之义为( )A、两种美玉B、两件礼器C、为官;官印D、两件乐器

题目

在"尔有文德,恶用珪璋"中,"珪璋"之义为( )

A、两种美玉

B、两件礼器

C、为官;官印

D、两件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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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可以作为我国古代天子祭祀礼器的有:
    ①鼎②爵③篡④璧⑤璜⑥璋

    A.②⑤
    B.③⑥
    C.①④
    D.①⑤

    答案:B
    解析:
    本题很不严谨。《周礼.春秋.大宗伯》载:"天子祭祀时,以玉作六器,礼天地四方。璧礼天,琮礼地,圭

    礼东方,璋礼南方,琥礼西方,璜礼北方。",根据《周礼》所记,其中:④璧,天子礼天之器,诸侯享天子者 亦用之;⑤璜,贵族朝聘(天子)、祭祀、丧葬时作礼器用;⑥璋天子巡守,可用璋祭祀山川(大璋、九寸中璋、 边璋)。因此④璧、⑥璋可以作为我国古代天子祭祀礼器。排除 AD。
    ①鼎是青铜器的重要器种之一,原是用以烹煮肉和盛贮肉类的器具。后来因用于烹饪 祭祀给神的牲畜,而上升为祭祀的礼器。周礼规定,天子用九鼎八簋,诸侯用七鼎六簋,卿大夫用五鼎四
    簋,士用三鼎二簋。

    ②爵, 古代商周时期,酒器一般都是用青铜制作的,当时有一种赫赫有名的饮酒器具,叫做爵。 根据历史 记载,爵是古代天子分封诸侯时,赐给受封者的一种赏赐物。后来“爵”就成了“爵位”的简称,人们十分熟 悉的“加官进爵”一词源出于此。
    ③据《礼记·玉藻》记载和考古发现得知,簋是重要的礼器,主要用于祭祀时放置煮熟的饭食,一般与鼎 相配合使用。周礼规定,天子用九鼎八簋,诸侯用七鼎六簋,卿大夫用五鼎四簋,士用三鼎二簋。
    故①③④⑥为天子祭祀的礼器,②⑤不是天子祭祀的礼器。

  • 第2题:

    2015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顾谐可主张对刘璋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C.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答案:A,B
    解析:
    选项A、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C、D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据此可知,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情况下,合伙企业才能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

  • 第3题:

    “琴瑟和鸣”是指“琴”与“瑟”两件乐器的合奏表演。


    正确

  • 第4题:

    2015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

    A.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顾谐可主张对刘璋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C.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 A、B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故A、B项正确。
    C、D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所以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C项错误;只有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才能给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D项错误。

  • 第5题:

    2017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顾谐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刘璋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对刘璋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财产来清偿债务

    答案:A,B
    解析:
    (1)选项C: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2)选项D:《合伙企业法》未赋予合伙人的债权人该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