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和李四积怨已久。某日,双方又因一小事发生争执。张三气不过,找到其兄弟赵六,二人合谋,埋伏在李四回家的路上把李四痛揍了一顿。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和赵六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B.张三和赵六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C.张三和赵六对李四承担连带责任D.李四有权请求张三承担全部责任

题目

张三和李四积怨已久。某日,双方又因一小事发生争执。张三气不过,找到其兄弟赵六,二人合谋,埋伏在李四回家的路上把李四痛揍了一顿。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和赵六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B.张三和赵六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C.张三和赵六对李四承担连带责任

D.李四有权请求张三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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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D
更多“张三和李四积怨已久。某日,双方又因一小事发生争执。张三气不过,找到其兄弟赵六,二人合谋,埋伏在李 ”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三受甲厂委托为其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灯,双方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其后,张三找来朋友李四帮助自己收集和整理资料。发明完成后,专利申请权属于( )。

    A.张三
    B.甲厂
    C.张三和甲厂
    D.张三和李四

    答案:A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委托他方进行研究设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依照双方协议约定,如果未约定,则归受托方享有。本题中,新型节能灯是张三受甲厂委托为其设计的,其专利申请权应当由双方进行约定,由于未约定申请权归属,故申请权归张三所有。李四在这个过程中仅进行了收集整理资料的工作,当然不享有专利申请权。

  • 第2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张三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第3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张三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 第4题:

    张三受甲厂委托为其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灯,双方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其后,张三找来朋友李四帮助自己收集和整理资料。发明完成后,专利申请权属于

    A.张三
    B.甲厂
    C.张三和甲厂
    D.张三和李四

    答案:A
    解析:
    我国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由于甲厂和张三未约定专利申请权归属,而李四只是帮助收集和整理材料,因此发明完成后,专利申请权属于张三。

  • 第5题:

    张三、李四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后出租给王五。现张三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赵六。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王五有优先购买权,李四没有优先购买权
    B.李四的优先购买权优于王五的优先购买权
    C.未经李四同意,张三不得出让其份额
    D.若张三将其份额转让给赵六,则王某的承租合同消灭
    E.张三和李四的共有是典型的按份共有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共有。张三、李四是按份共有,后出租给王五。王五是承租人,王五对张三、李四共有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后张三欲转让份额,按份共有人李四也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李四的优先购买权要优于王五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