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或乙被专利局作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但当事人对此决定不服,可以( )。
A.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提出复议请求
B.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C.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D.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题:
第2题:
【填空题】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第3题:
4、关于商标注册过程中救济方式说法正确的有?
A.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审。
B.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当事人对复审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C.对初步审定公告时被提出异议的商标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D.对初步审定公告时被提出异议的商标做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审。
第4题:
第5题:
专利复审程序适用于下列哪些情况
A.对专利局经过初步审查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
B.对专利局经过实质审查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
C.对专利局作出的不受理申请的决定不服
D.对专利局所确定的申请日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