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胜公司数年怠于催讨欠款,已逾诉讼时效期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凯胜公司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诉权,也就不具备当事人资格
B.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将不予立案,若当事人执意要起诉,人民法院应补裁定不予受理
C.若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D.若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1题:
在查明存货的实物报废记录后,郑某直接向凯达股份公司函证了这一业务,回函的结果是凯达公司从永科公司购买了该批存货价值数万元,现在该批存货凯达公司已经处理,虽然注册会计师认为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或处理价格不当的情况,但考虑到凯达公司已回函确认,对此郑某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第2题:
甲国国有公司凯斯公司与乙国国有公司大丰公司在甲国首都签署合同,约定凯斯公司向大丰公司提供优
质水果2000 吨,由丙国速航公司“追风”号承运,目的地为乙国某港口,采用FOB 贸易术语,约定适用《海
牙规则》。请回答98-100 题:
若凯斯公司与大丰公司在合同履行中因水果部分腐烂产生纠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 ( )
A.大丰公司拒绝支付货款,则甲国可向乙国提起外交保护
B.凯斯公司在乙国法院起诉大丰公司,大丰公司认为自己系国有公司,享有豁免权,法院不应受理
C.大丰公司认为凯斯公司交货不合格,水果腐烂为由拒绝付款,但凯斯公司认为货物在离港时经过质检是合格的,主张大丰应支付货款,法院采纳凯斯公司的主张
D.凯斯公司认为水果腐烂是运输途中船方未能及时给货舱通风导致的货损,则可要求丙国速航公司承当责任
第3题:
甲公司欠乙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欠甲公司货款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拟主张抵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第4题:
凯达公司因资金周转不过来,于2001年5月25日向瑞丰公司借款20万元,双方商定半年后本息一并还清。同年11月25日,瑞丰公司要求还款,凯达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无力偿还,就要求先将利息付清,本金20万元再续借半年。瑞丰公司与凯达公司平时关系较为密切,业务往来也很多,就同意将本金的偿还期再宽限半年。2002年5月底,瑞丰公司了解到凯达公司的经营状况依然欠佳,顾忌到如果催债太急会影响双方的关系,对凯达公司的经营也不利,就采用了婉转的做法,托本公司(瑞丰公司)的职工王某的爱人张某(系凯达公司的职工)给凯达公司带个口信。6月5日,张某上班后给本单位财务科转达了瑞丰公司要钱的意思,财务科长因出差未归,无人主事,就将此事搁下一直未提,后来,渐将此事忘却;瑞丰公司亦未再催。
2004年5月底,瑞丰公司的上级机关进行财务检查,发现此事。瑞丰公司于2004年6月1日即派专人向凯达公司讨债,凯达公司仍无力偿还;并说瑞达公司长期不要求归还,事实上已经免除了凯达公司的债务。瑞丰公司见凯达公司拒不还款就诉至法院。凯达公司在答辩状中称:瑞丰公司从2001年11月26日至2004年5月31日不要求还款已超过2年,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已过。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以下问题:
(1)2001年11月25日,瑞丰公司与凯达公司的行为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有什么影响?
(2)2002年6月5日,瑞丰公司托张某转达要钱的意思的行为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产生了什么的影响?
(3)本案中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瑞丰公司是否丧失其胜诉权?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樱花公司700万元债务。下列关于该笔债务责任承担的说法错误的是:()
第10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主债务无效,从而丙对乙公司的保证之债也无效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丙的保证之债也成为自然之债
丙应对乙公司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丙对乙公司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对甲公司的追偿权
第11题:
第12题:
是民营企业
已破产
飞机出了事故
管理者辞职了
第13题:
凯天公司以部分资产和债务与兰光公司组建兰天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浩海公司。浩海公司向凯天公司主张债权时,发现凯天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此时该债务( )。
A.应由兰天公司承担
B.应由凯天公司承担
C.应由兰天公司与凯天公司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
D.应由兰天公司在所接收资产范围内与凯天公司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第14题:
凯通公司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对其以下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的是( )。
A.在破产案件受理l年以前,凯通公司对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而向某商业银行提交的l辆轿车
B.在破产案件受理前1年内,凯通公司放弃的对乙公司的一项债权
C.在破产案件受理前1年内,凯通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卖给丙公司的l栋办公楼
D.凯通公司的董事长张某为了纪念昔日辉煌而拿回家收藏的一个凯通公司的纯金招牌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管理人的取回权。《企业破产法》第34条规定:因本法第31条、第32条或者第33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A、B、C三个选项均属于上述情形之一。根据第36条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D选项不属于此条情形。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第15题:
甲和乙签订一份合同,甲付给乙1000元,此前乙已经欠甲1000元。下列哪种情形中甲的债权可以和乙的债权相抵销?( )
A.乙的债权尚未到清偿期而甲的债权已到期,乙提议抵销的
B.乙的债权尚未到期而甲的债权已到期,甲提议抵销的
C.乙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甲的债权未逾诉讼时效,乙提议抵销的
D.甲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乙的债权未逾诉讼时效,甲提议抵销的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杨某数年怠于催讨债款,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但杨某执意要提起诉讼,以讨个公道。对此,有人劝阻他,并帮助他分析下列几种对其不利的情形。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第21题:
应由兰天公司承担
应由凯天公司承担
应由兰天公司与凯天公司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
应由兰天公司在所接收资产范围内与凯天公司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第22题:
超过了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诉权,就不具备当事人资格
对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法院将不予立案,当事人执意要起诉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应裁定驳回起诉
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23题:
未缔结合同,则德凯公司就磋商事宜无需承担责任
虽未缔结合同,但德凯公司构成恶意磋商,应赔偿损失
未缔结合同,则商业秘密属于真诚公司自愿披露,不应禁止外泄
德凯公司也付出了大量的工作成本,如被对方主张赔偿,则据此可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