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在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中,原告向法院提供王某的证言,证明被告从原告处拿走5000元。被告辩称这5000元系原告赠与,并非借款,并向法院提供原告所写的书信一份。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王某的证言是本证
B.被告提供的书信是本证
C.被告提供的书信是反证
D.被告提供的书信是对王某的证言的反驳
第2题:
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下列可以免除原告举证责任的是( )。
A.原告称被告于2008年9月8日向其借款50万元,7并应于2008年12月7日还款,对此被告不表示肯定也不表示否定,经承办本案的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被告仍不表示肯定或否定
B.授权委托书只写明是“全权代理”,但没有具体授权的被告代理人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同意原告所说的被告确于2008年9月8日向原告借款50万元,并应于2008年12月7日还款的事实
C.经被告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同意原告所说的被告确于2008年9月8日向原告借款50万元,并应于2008年12月7日还款的事实
D.一般授权的被告代理人同意原告所说的被告确于2008年9月8日向原告借款50万元,并应于2008年12月7日还款事实,被告当时在场并没有表示肯定或否定
第3题:
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
A.被告拖欠原告货款4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保证l个月付清,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期间的贷款利息
B.收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
C.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协议离婚被告每月向原告及孩子支付生活费500元
D.赔偿案件中的被告人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交付赔偿费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当原告以疏忽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时,原告必须提出的证据,证明有()
第7题:
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当原告以疏忽为由向法院起诉时,原告必须提出的证据、证明有()
第8题:
原告以被告拖欠借款10万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欠款。被告只承认曾借原告人民币l万元,但已还了,1000元。原告否认被告还款事实。根据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
第9题:
2013年4月,原告饶某以科研为由向被告某镇人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被告公开当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总数及用途,被告收到申请后预期未予答复,原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原告的损失
由于原告自己的疏忽造成了损失
原告可以证明产品的设计有缺点
原告可以证明被告对产品的危险性没有作出充分的说明
被告没有做到合理的注意
第13题:
对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民事调解书?( ) A.被告拖欠原告贷款1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1个月内付清,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期间 的贷款利息 B.赔偿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国外,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同意在2个月内赔付 C.赡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愿意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原告申请撤诉 D.收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维持收养关系
第14题:
A.被告应双倍返还定金
B.被告的行为构成加害履行
C.被告没有义务双倍返还定金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第15题: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某提交一张有被告刘某签名的借条,称刘某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某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己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原告提供的借条( )。
A.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
B.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C.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
D.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崔某(被告)为一个体户,长期在外经商。5月初被告回家探亲并拜访母校时,发现母校——某县办小学校(原告)房屋年久失修,且拥挤不堪,便主动提出愿捐款 100万元为原告盖一栋小楼,条件是原告同时也必须为此投入一笔配套资金。原告当即表示同意。同年5月25日,原告又与被告协商确定资金到位时间和开工时间,被告提出其捐款将在9月底到位,在此之前请原告做好开工准备,包括准备必要的配套资金。同年7月初,原告开始将其原有的5间平房校舍拆除,并于7月底找到一家信用社贷款 5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同年 9月初,原告找到被告催要捐款,被告提出因其生意亏本暂时无力捐款。原告提出可减少捐款,但被告表示仅能捐出数万元。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原告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诺言,否则赔偿原告遭受的全部损失。被告辩称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他没有义务必须捐款,至于原告遭受的损失是由于其自己原因造成的,他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双方是否成立赠与合同关系?
第19题: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收集证据正确的做法是()。
第20题:
下列哪些属于个人征信异议申请:()
第21题:
甲为干扰对方经营,向法院起诉其竞争对手乙,并多次撤诉后又重新起诉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以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不予批准
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回借款本金2万元,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
原告明知书记员与被告是大学同学,但为了快速结案而不提出回避申请
第22题:
第23题:
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
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
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第24题:
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原告的损失
由于原告自己的疏忽造成了损失
原告可以证明产品的设计有缺点
原告可以证明被告对产品的危险性没有作出充分的说明
原告证明被告在生产或经销产品时,违反了联邦或州的有关这种产品的质量、检验或推销方面的规章、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