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8年12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 A.0.61 B.0.62 C.1.36 D.2.26

题目
(2012年)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8年12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

A.0.61
B.0.62
C.1.36
D.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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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2012年)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8年12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 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 万元:销售木制-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8年12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木质一次性筷子税率5%)

    A.0.6099
    B.0.6115
    C.1.3598
    D.2.2615

    答案:A
    解析:
    仅对木质一次性筷子征收消费税,则应纳消费税=(12+0.23/1.16)*5%=0.6099万元

  • 第2题:

    (2014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62
    B.2.67
    C.2.8
    D.2.89

    答案:D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5)÷(1-5%)×5%=2.89(万元)@##

  • 第3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万元。

    A.12.63
    B.13.55
    C.13.68
    D.14.60

    答案:D
    解析:
    税法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2+1+0.87)÷(1-5%)=14.60(万元)

  • 第4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和竹制筷子共计15万元,未分别核算;销售高档木制筷子20万元。另没收逾期未退还一次性筷子的包装物押金0.5万元。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0.02
    B.2.67
    C.0.77
    D.0.75

    答案:C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高档木制筷子不是一次性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没收逾期一次性筷子的包装物押金并入当期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该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5×5%+0.5÷(1+13%)×5%=0.77(万元)。

  • 第5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 A、12.63万元
    • B、13.55万元
    • C、13.68万元
    • D、14.6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6题:

    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7月销售化工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793.26万元,为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5.21万元,约定3个月返还;当月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1.3万元。该企业2008年7月上述业务计税销售额为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当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应价税分离计入销售额。该企业2008年7月上述业务计算销售额=(793.26+1.3)÷(1+17%)=679.11万元

  • 第7题:

    单选题
    某厂家生产各种筷子,2016年8月生产销售高档木筷取得不含税收入10万元,生产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收入15万元,生产销售不锈钢筷子取得不含税收入20万元,消费税税率5%,则该厂家2016年8月应纳的消费税为()万元。
    A

    2.25

    B

    1.75

    C

    1.25

    D

    0.75


    正确答案: D
    解析: 高档木筷和不锈钢筷子不属于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15X5%=0.75(万元)。

  • 第8题: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A

    2.62

    B

    2.67

    C

    2.89

    D

    2.95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X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甲企业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X5%=2.95(万元)。

  • 第9题:

    单选题
    某厂家生产各种筷子,2012年8月生产销售高档木筷取得不含税收入10万元,生产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收入15万元,生产销售不锈钢筷子取得不含税收入20万元,则该厂家2012年8月应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

    2.25

    B

    1.75

    C

    1.25

    D

    0.75


    正确答案: D
    解析:
    高档木筷和不锈钢筷子不属于应税消费品,只就木制一次性筷子计算缴纳消费税即可。应纳消费税=15×5%=0.75(万元)。

  • 第10题:

    单选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4年12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
    A

    0.6098

    B

    0.6115

    C

    1.3598

    D

    2.2615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A

    12.63万元

    B

    13.55万元

    C

    13.68万元

    D

    14.6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组成计税价格=(12+1+0.87)÷(1-5%)=14.6(万元)

  • 第12题:

    单选题
    某筷子加工厂,2018年10月初库存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金额10万元,当月又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40万元,月末库存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金额6万元,其余为当月生产应税木制一次性筷子领用。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厂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是( )万元。
    A

    0.5

    B

    1.7

    C

    2.2

    D

    2.5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3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7年12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

    A.0.6099
    B.0.6115
    C.1.3598
    D.2.2615

    答案:A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是以木材为原料制作而成的卫生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该筷子厂应纳消费税=12×5%+0.23÷(1+16%)×5%=0.6099(万元)。

  • 第14题:

    甲木制品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生产工艺木筷,又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2019年4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一批树枝,收购凭证注明收购金额10万元,送到乙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成木制一次性筷子,支付送货运输费,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0.8万元,提货时向乙加工厂支付含增值税款项5.65万元(含加工费3.41万元和辅助材料费2.24万元)。
    (2)当月按照合同约定向A餐饮用品批发站预收木制一次性筷子含税价款7.91万元,月末发货60%,其余在下月初发货。
    (3)采用赊销方式销售给B贸易公司木制一次性筷子一批,合同约定含税总价2.26万元,当月末应结款50%,但是B贸易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未能按期结款。
    (4)当月销售雕花工艺木筷,取得不含增值税金额10万元。
    (5)当月领用从乙厂加工收回的木制一次性筷子的70%,消毒包装后对外销售,取得含税收入13.56万元。(其他相关资料: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木制品厂第(1)笔业务应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甲木制品厂第(2)、(3)笔业务当月应纳的消费税合计金额;
    (3)甲木制品厂第(4)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
    (4)甲木制品厂当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
    解析:
    (1)第(1)笔业务应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材料成本=10×(1-10%)+0.8=9.8(万元)
    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及辅助材料费=5.65÷(1+13%)=5(万元)
    应被代收代缴消费税=(9.8+5)÷(1-5%)×5%=0.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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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第(2)、(3)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
    第(2)笔业务应纳消费税=7.91÷(1+13%)×60%×5%=0.21(万元)
    第(3)笔业务应纳消费税=2.26÷(1+13%)×50%×5%=0.05(万元)
    第(2)、(3)笔业务应纳消费税合计=0.21+0.05=0.26(万元)
    (3)雕花工艺木筷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第(4)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为0。
    (4)甲木制品厂当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0.26+13.56÷(1+13%)×5%-0.78×70%=0.31(万元)。

  • 第15题:

    (2014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9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6.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万元。

    A.2.62
    B.2.67
    C.2.89
    D.2.95

    答案:D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甲企业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1+5)÷(1-5%)×5%=2.95(万元)。

  • 第16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3年12月收取,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其逾期的包装物押金需计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
    该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12*5%+0.23÷(1+17%)*5%=0.61(万元)
    烫花木制筷子与竹制非一次性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 第17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 A、2.62万元
    • B、2.67万元
    • C、2.89万元
    • D、2.95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是多少?


    正确答案: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2+1+0.87)÷(1-5%)=14.6(万元)

  • 第19题:

    单选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5年12月收取,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
    A

    0.61

    B

    0.59

    C

    1.36

    D

    2.26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其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也要计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但竹制和烫花木制非一次性的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12×5%+0.23÷(1+17%)×5%=0.61(万元)。

  • 第20题:

    单选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8年12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
    A

    0.6102

    B

    0.6115

    C

    1.3598

    D

    2.2615


    正确答案: D
    解析:
    由题意,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12×5%+0.23÷(1+13%)×5%=0.6102(万元)。

  • 第21题:

    问答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是多少?

    正确答案: 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2+1+0.87)÷(1-5%)=14.6(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30万元;销售竹制筷子20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5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2.34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
    A

    0.75

    B

    0.85

    C

    2.34

    D

    3.35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对其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也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但竹制筷子和烫花木制筷子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5×5%+2.34÷(1+17%)×5%=0.85(万元)。

  • 第23题:

    单选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8年5月5日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
    A

    0.6099

    B

    0.6102

    C

    1.3598

    D

    2.2615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不含增值税)。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7年12月收取,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
    A

    0.61

    B

    0.59

    C

    1.36

    D

    2.26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其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也要计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但竹制和烫花木制非一次性的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12×5%+0.23÷(1+16%)×5%=0.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