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符合规定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扣减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提供生活服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当期发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10万元,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为1万元。则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A.6 B.7 C.8 D.18

题目
某企业为符合规定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扣减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提供生活服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当期发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10万元,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为1万元。则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6
B.7
C.8
D.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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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属于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企业。2019年5月该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600万元,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30万元,则该税务师事务所当期应纳增值税( )万元。

    A.2
    B.3
    C.4
    D.6

    答案:B
    解析:
    该税务师事务所当期应纳增值税=600×6%-30×(1+10%)=3(万元)。

  • 第2题:

    下列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允许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一般纳税人
    B.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C.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必须追溯抵减和调整前期的应纳税额
    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

    答案:A
    解析:
    选项B,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选项C,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选项D,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 第3题:

    甲电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8月该企业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20万元,甲企业当月实际应缴纳增值税为( )万元。

    A.100
    B.80
    C.78
    D.77

    答案:C
    解析: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甲企业当月实际应缴纳增值税=100-20×(1+10%)=78(万元)。

  • 第4题:

    某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5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200万元,当期可抵扣进项150万元,上期留抵10万元,则当期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万元。

    A.4
    B.14
    C.16
    D.15

    答案:D
    解析:
    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50×10%=15(万元)。

  • 第5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账务代理、税务咨询等,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2020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为单位客户提供账务代理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60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00×6%=15600(元)
    (2)为单位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取得含税收入20000元,未开具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120000×6%+20000÷(1+6%)×6%=8332.08(元)
    (3)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取得不含税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了相关免税优惠政策);另外,为举办讲座从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元。
    【解析】讲座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增值税,为讲座购进的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能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8200×6%=492(元)
    进项税额=300×13%=39(元)
    (4)将会议室租给另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开会用,收取费用2600元,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1+9%)×9%=214.68(元)
    (5)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阅税务、会计、法律等相关书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元。
    【解析】进项税额=30000×9%=2700(元)
    (6)在网上购买了消毒用品、口罩、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物品,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9600元。
    【解析】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7)支付房租不含税价格10000元给某单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进项税额=10000×5%=500(元)
    (8)将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并计提加计抵减额的移动硬盘发放给员工做为集体福利,移动硬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是3500元。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为3500元。
    已知: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是2000元,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抵扣。
    【解析】计算抵减前的应纳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
    销项税额=15600+8332.08+492+214.68=24638.76(元)
    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39+2700+500=3239(元)
    进项税额转出=3500(元)
    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24638.76-(3239-3500)-2300=22599.76(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0+3239×10%-3500×10%=1973.9(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22599.76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973.9元,实际抵减额是1973.9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2599.76-1973.9=20625.86(元)。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税务师事务所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 )元。

    A.1960.85
    B.1973.90
    C.2485.85
    D.2323.90

    答案:B
    解析: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0+3239×10%-3500×10%=1973.9(元)。

  • 第6题:

    某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5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为200万元。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则当期可计提加计抵减额( )万元。

    A.4.00

    B.14.00

    C.15.00

    D.16.00

    答案:C
    解析:
    当期可计提加计抵减额=150X 10%=15 (万元)。

  • 第7题:

    (2019年)某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5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200万元,当期可抵扣进项150万元,上期留抵10万元,则当期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是( )万元。

    A.4
    B.14
    C.16
    D.15

    答案:D
    解析:
    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50×10%=15(万元)。

  • 第8题:

    某广播影视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5月的销项税额为40万元,进项税额为30万元,其中有10万元用于职工福利。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5万元。该公司当月实际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A.10
    B.13
    C.15
    D.20

    答案:B
    解析: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30-10)×10%=2(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5+2-0=7(万元)
    抵减前应纳税额=40-(30-10)=20(万元)
    抵减后实际应纳税额=20-7=13(万元)

  • 第9题: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某月发生如下业务: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1万元;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200万元;上期期末留抵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200万元,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300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免抵退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为()。

    • A、2万元
    • B、4万元
    • C、6万元
    • D、8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2012年2月,某卷烟批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机构批发卷烟给卷烟零售商,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批发雪茄烟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0万元,其在另一县的异地分支机构批发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批发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总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9万元,分支机构当期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5万元,该总机构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合计数为()万元。
    A

    4

    B

    6.9

    C

    5.9

    D

    7.23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难度系数很大,考核增值税和消费税针对总分机构的不同规定。卷烟批发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应由总机构申报缴纳消费税,但是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总机构应纳消费税=(50+30)×5%=4(万元);总机构应缴纳的增值税=(50+20)×17%-9=2.9(万元);总机构合计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4+2.9=6.9(万元)。

  • 第11题:

    单选题
    某平面设计公司符合进项税加计扣减的销售额比例条件,2019年6月该公司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发生进项税10万元,由于管理不善发生上月购进的设计用具丢失,需作进项税转出1万元,则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  )万元。
    A

    7

    B

    8.1

    C

    11.8

    D

    16.9


    正确答案: C
    解析: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300×6%-(10-1)×(1+10%)=18-9.9=8.1(万元)。

  • 第12题:

    单选题
    甲企业是一家从事文化体育服务的企业,属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取得不含增值税的文化体育服务收人800万元,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20万元,上期加计抵减额余额为0。甲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

    48

    B

    28

    C

    26

    D

    20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某生活服务企业(一般纳税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生活服务销售额2000万元,销售货物的销售额400万元。2019年6月份生活服务销售额200万元,销售货物销售额30万元,进项税额为10万元。(以上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
      要求:计算2019年6月份应纳增值税(无上期结转的加计抵减额)。


    答案:
    解析:
     (1)该纳税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生活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2000÷(2000+400)×100%=83%,超过50%,适用进项税额的加计扣减政策。
      (2)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200×6%+30×13%-10=5.9(万元)
      (3)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0×10%=1(万元)
      (4)6月份抵减后的应纳增值税=5.9-1=4.9(万元)

  • 第14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市场调查服务,2019年6月取得调查收入50万元(不含税),购入相关物资和服务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5万元。月初无留抵税额和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已知甲公司符合相关条件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则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1.5
    B.1.35
    C.3
    D.2.85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50×6%-1.5×(1+10%)=1.35(万元)。

  • 第15题:

    某餐饮服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销售额比例条件。2020年4月该企业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万元(在当月申报抵扣)。该企业3月末加计抵减额余额为1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8
    B.6.5
    C.6
    D.5.5

    答案:D
    解析:
    (1)该企业当期抵减前的应纳税额=300×6%-10=8(万元);(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的政策,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0×15%+1=2.5(万元);(3)当期应纳增值税=8-2.5=5.5(万元)。

  • 第16题:

    甲设计公司符合进项税加计扣减的销售额比例条件。2019年8月该公司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0万元,发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8万元,则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 )万元。

    A.0.5
    B.0.2
    C.1
    D.8.2

    答案:B
    解析:
    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150×6%-8-8×10%=0.2(万元)。

  • 第17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账务代理、税务咨询等,适用加计抵减10%政策,2020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为单位客户提供账务代理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260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00×6%=15600(元)
    (2)为单位客户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取得含税收入20000元,未开具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120000×6%+20000÷(1+6%)×6%=8332.08(元)
    (3)举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讲座,取得不含税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了相关免税优惠政策);另外,为举办讲座从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元。
    【解析】讲座收入82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增值税,为讲座购进的矿泉水、笔记本、签字笔能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8200×6%=492(元)
    进项税额=300×13%=39(元)
    (4)将会议室租给另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开会用,收取费用2600元,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解析】销项税额=2600/(1+9%)×9%=214.68(元)
    (5)从书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订阅税务、会计、法律等相关书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元。
    【解析】进项税额=30000×9%=2700(元)
    (6)在网上购买了消毒用品、口罩、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物品,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9600元。
    【解析】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7)支付房租不含税价格10000元给某单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进项税额=10000×5%=500(元)
    (8)将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税额并计提加计抵减额的移动硬盘发放给员工做为集体福利,移动硬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是3500元。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为3500元。
    已知: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是2000元,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抵扣。
    【解析】计算抵减前的应纳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2300元
    销项税额=15600+8332.08+492+214.68=24638.76(元)
    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39+2700+500=3239(元)
    进项税额转出=3500(元)
    抵减前的应纳增值税=24638.76-(3239-3500)-2300=22599.76(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0+3239×10%-3500×10%=1973.9(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22599.76元>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973.9元,实际抵减额是1973.9元。
    抵减后的应纳税额=22599.76-1973.9=20625.86(元)。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业务(7)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A.500
    B.0
    C.300
    D.900

    答案:A
    解析:
    进项税额=10000×5%=500(元)。

  • 第18题:

    某设计公司符合进项税加计抵减的销售额比例条件。2019年12月该公司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发生进项税10万元,由于管理不善发生设计用具丢失,需作进项税转出1万元,则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 )万元。

    A.7
    B.8.1
    C.11.8
    D.16.9

    答案:B
    解析:
    该公司当期抵减前应纳增值税=300×6%-(10-1)=9(万元)
    加计抵减额=9×10%=0.9(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9-0.9=8.1(万元)。

  • 第19题:

    甲餐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1月可抵扣进项税额30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专票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购进农产品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万元,购进农产品中,10%用于集体福利,则甲餐饮企业当期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 )万元。

    A.2.95
    B.3.00
    C.4.43
    D.4.50

    答案:C
    解析: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甲餐饮企业当期可以加计抵减进项税额=(25+5×90%)×15%=4.43(万元)

  • 第20题:

    下列关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提供邮政服务.建筑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B.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C.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
    D.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答案:A
    解析: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 第21题:

    单选题
    某广告公司符合进项税加计抵减的销售额比例条件,2019年6月该公司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400万元,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20万元,则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  )万元。
    A

    2

    B

    4

    C

    15

    D

    30


    正确答案: D
    解析:
    在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该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400×6%-20×(1+10%)=2(万元)。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购进一批生产免税产品和应税产品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当月免税产品的销售额为100万元,应税产品的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则甲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A

    5.67

    B

    8.5

    C

    11.33

    D

    17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二)某租赁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生产设备的经营租赁,并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2019年5月发生业务如下:(1)新购入一批租赁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2)委托运输公司将该批设备运回企业,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输费用1万元;(3)将新购入的该批设备经营租赁给某生产企业,租赁期限2年,合同约定每月不含税租金3万元,当月预收一年租金36万元;(4)将2012年购入的一栋厂房经营租赁给另一企业,按合同约定收到当月不含税租金5万元:(5)当月购人融资租赁用大型设备一台,不含税价款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进项税1.3万元。已知:企业将“营改增”前购入的不动产对外经营租赁,企业单独核算且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增值税均在当月抵扣。企业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已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问题:(1)计算企业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当期实际加计抵减额。(2)计算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3)计算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