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狭义刑事诉讼是()
A、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
B、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起诉
C、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
D、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判决的执行
第2题:
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根据另一国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实施或协助实施一定的民事司法行为。请问依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司法协助( )
A.送达民事诉讼文书
B.调查取证
C.相互提供民事诉讼的立法或判例
D.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民事判决或仲裁裁决
本题考查民事司法协助的定义和内容。
司法协助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其中民事司法协助是一项重要内容。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各国立法及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在理论界也有不同理解,形成了狭义和广义两种观点。狭义的观点认为:民事司法协助只包括两项内容,即送达和取证。广义的观点则认为:民事司法协助除送达和取证外,还包括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我国法学界对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也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但根据我国和有关国家缔结的民事司法协助协定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9章的规定,我国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相互提供民事诉讼所需的有关立法或判例情报等其他诉讼程序方面的合作。可见,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是采广义观点的。因此,本题应A、B、C、D全选
第3题:
第4题: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是全港司法机构的首长,由司法机构政务长协助处理司法机构的整体行政职务。
第5题:
在英国,民刑事案件的终审法院是()。
第6题:
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区的区域司法协助,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第7题:
内地某中级法院审理一涉及澳门企业的商事案件。需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关于该司法协助事项,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第8题:
枢密院司法委员会
最高法院
上诉法院
上议院
第9题:
涉外民事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申请提交给被申请人或财产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司法协助是涉外诉讼的必须手段
司法协助分为一般司法协助和特殊司法协助
两国法院间相互委托一定诉讼行为是特殊司法协助
司法协助是涉外诉讼的必要手段
第10题:
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法院所属高级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有权要求该中级法院就其中文委托书提供葡萄牙语译本
该中级法院可以请求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协助调取与该案件有关的证据
在受委托方法院执行委托调取证据时,该中级法院司法人员经过受委托方允许可以出席并直接向证人提问
第11题: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是监督关系,而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关系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要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分工负责
法院、检察院为了保证司法权的独立性,同级人大无权监督法院、检察院
宪法中的权力制约原则,内容是国家机关之间相互监督,而不包括公民国家机关的监督
第12题:
区域法院
裁判法院
高等法院
终审法院
第13题:
A、地方法院必须接受上级法院的领导
B、地方司法权是国家司法权在地方的反映
C、地方司法权与国家司法权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D、地方法院进行审判时需征求、上级法院的意见
第14题:
第15题: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系统中,()是所有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
第16题:
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
第17题:
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议的内容包括()
第18题:
在下列机关中,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是()。
第19题:
下列关于国际司法协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20题:
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
调查取证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协助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
第21题:
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
调查取证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协助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
第22题:
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外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第23题:
在澳门询问证人时,内地法院的人员不能出席直接向证人发问
委托澳门法院进行司法协助,委托书应以葡文提出
该案件司法文书送达的委托,应通过该中级人民法院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转交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请求调取的证据可以是任何证据
第24题:
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
无司法协助条约的,有互惠关系
有多边国际公约为根据
两国之间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两国有经贸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