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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假释犯在考验期内不同表现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答:依照《刑法》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根据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的不同表现,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
    第一,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法。
    第二,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被判处的罪,而且该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第三,在假释考验期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似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
    第四,在假释考验期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的四种情况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 第2题:

    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答案:
    解析: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4)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第3题:

    简述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事由。


    答案:
    解析: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第4题:

    论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1)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即为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①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三个即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缺损其一,即为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②行政行为不适当。所谓不适当即指行政行为有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风俗习惯等情形;
    (2)行政行为被撤销即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①行政行为通常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
    ②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锗引起,而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末,由此造成相对人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⑧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人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相对人应对自己的过错负责。

  • 第5题:

    简述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归属。


    正确答案: 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及相对第三人不发生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权产生损害赔偿的法律后果。但在一定条件下,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后果归属被代理人:
    (1)被代理人追认;
    (2)视为被代理人同意,即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
    (3)表见代理。

  • 第6题:

    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
    • B、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
    • C、因在假释期间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D、撤销假释应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正确答案:A,B,D

  • 第7题:

    死亡宣告撤销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依照民法通则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公民的死亡宣告被撤销的,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1)有民事行为能力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2)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后,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要恢复夫妻关系,需办理复婚手续;
    (3)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4)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以退还,但应给予补偿。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则应给予适当补偿。
    (5)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 第8题:

    多选题
    关于合同撤销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可撤销合同只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B

    具有撤销权的人自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未行使撤销权,该权消灭

    C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D

    合同撤销的后果与合同无效的后果不同

    E

    当事人提出请求是合同被变更、撤销的前提


    正确答案: C,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撤销失踪宣告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条件:(1)须被宣告失踪(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未死亡)(2)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3)须由法院撤销失踪(死亡)宣告。
    法律后果:(1)失踪宣告撤销后,原为失踪人设立的财产代管人即当然消灭其资格,其管理权复归于本人。(2)死亡宣告撤销后,发生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两方面的效力。关于财产关系的效力;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但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占有人返还原物时为管理财产所支付的费用,可以请求补偿。第三人合法取得原物的,可以不予返还。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关于人身关系的效力:配偶尚未再婚的,其婚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配偶已经再婚,其再婚效力不因撤销宣告而受影响,即使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也相同。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情形)有:
    ①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种行政行为如果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②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是指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并非所有不适当的行为都可撤销,只有不适当到严重程度构成违法才可撤销。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有:①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
    ②如果行政行为被撤销,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实际损失一般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③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则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利益均应收回,行政相对方因行为撤销而遭受的损失由其本身负责,国家或其他组织和个人因已撤销的行政行为所受的损失,应由行政相对方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导致行政行为的撤销,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假释可能会出现哪些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典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假释可能会出现的法律结果: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典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假释考验期滿,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刑法典第71条、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地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简述民事行为无效或可撤销行为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答案:
    解析: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和被撤销后,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没有法律效力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产生。首先如果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是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不影响其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此种类型的条款包括:1、仲裁或诉讼条款;2、选择管辖法院条款;3、选择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4、法律适用条款。另外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和被撤销后,还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一)返还财产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因民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如果一方取得,取得方返还对方,如果双方取得,则双方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赔偿损失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除发生返还财产的法律后果以外,如果无过错方遭受了财产上的损失,则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追缴财产   如果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第三人。此处“双方取得的财产”包括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

  • 第14题:

    关于假释的撤销,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也应撤销假释
    C.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同种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
    D.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他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假释的撤销。 A项,根据《刑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

  • 第15题:

    (2006年真题)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


    答案:
    解析:
    (1)撤销缓刑的事由:被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以内犯新罪,或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以及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
    (2)撤销缓刑的法律后果:首先,如果是因为在缓期考验期限内犯新罪被撤销缓刑的,或者是因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被撤销缓刑的,应当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其次,如果是因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而撤销缓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罚。

  • 第16题:

    关于可撤销合同论述,不正确的是()。

    • A、并非一开始就无效
    • B、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1年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C、双方当事人都不提出撤销的,合同依然有效
    • D、同样产生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假释可能会出现哪些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典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假释可能会出现的法律结果: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典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假释考验期滿,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刑法典第71条、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地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 第18题:

    简述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情形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正确答案: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情形)有:
    ①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某种行政行为如果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②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是指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合乎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并非所有不适当的行为都可撤销,只有不适当到严重程度构成违法才可撤销。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有:①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
    ②如果行政行为被撤销,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实际损失一般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③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则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利益均应收回,行政相对方因行为撤销而遭受的损失由其本身负责,国家或其他组织和个人因已撤销的行政行为所受的损失,应由行政相对方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导致行政行为的撤销,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

  • 第19题:

    简述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后果包括: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非民事性后果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后果包括: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非民事性后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假释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如下:
    (1)假释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对象条件。假释的适用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一般罪犯。对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及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且被同时决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应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第81条第1款的规定的,可以假释。
    行刑条件。假释的行刑条件,是指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为了使适用假释有必要的灵活性,《刑法》第81条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实质条件。假释的实质条件,是指被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2)假释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假释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四种:
    ①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发生法定应当撤销假释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③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④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⑤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未予以执行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假释的撤销,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5年真题]
    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

    B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也应撤销假释

    C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同种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

    D

    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他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B
    解析: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置包括三种情形:①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②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但假释后所经过的考验期,不得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③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不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
    A项,《刑法》第86条第1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先减后并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B项,《刑法》第86条第3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C项,根据《刑法》第86条第2款的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先并后减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D项,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发现新罪、漏罪,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不能撤销假释,而应对漏罪直接作出判决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可撤销合同论述,不正确的是()。
    A

    并非一开始就无效

    B

    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1年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C

    双方当事人都不提出撤销的,合同依然有效

    D

    同样产生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