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著作权法在第10条对权利内容作了较为详尽而具体的规定,指明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享有的与其作品有关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也称为精神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人身权与作者的身份紧密联系,永远属于作者本人,即使作者死亡,其他任何人不能再拥有它。所以,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是属于人身权利,但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即发表权行使一次后,不再享有发表权。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作品一经发表,就处于公知状态,对处于公知状态的作品,作者不再享有发表权,以后再次使用作品与发表权无关,而是行使作品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