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A.《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C.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材料;
D.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1题:
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一起办理许可证的,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包括()
A. 集团公司《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所属单位《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B. 加盖各自公章的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C. 集团公司出具的与所属单位关系证明原件;
D. 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第2题:
企业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不包括():
A.《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B.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加盖公章;
C.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D. 当地质监部门出具的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第3题:
第4题:
企业名称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不包括():
A.《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B.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加盖公章;
C. 县级以上地名办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证明应明确企业名称变更前后的关系;
D.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第5题:
企业增加产品单元、规格、生产基地以及产品升级所需提交的材料,不包括():
A.《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B. 按照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企业实地核查报告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C. 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D. 省级发改或者经信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