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申请文件作出的以下哪些修改是不被允许的?A.在说明书中补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直接从原始申请中导出的有益效果B.在说明书中补入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未记载的实验数据以说明发明的有益效果C.将仅在摘要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补入到说明书中D.将原附图中的公知技术附图更换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附图

题目

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申请文件作出的以下哪些修改是不被允许的?

A.在说明书中补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直接从原始申请中导出的有益效果

B.在说明书中补入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未记载的实验数据以说明发明的有益效果

C.将仅在摘要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补入到说明书中

D.将原附图中的公知技术附图更换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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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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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明专利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的,该申请被视为撤回。( )


    答案:错
    解析:

  • 第2题:

    【判断题】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A.Y.是

    B.N.否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阶段被驳回

  • 第3题:

    3、由哪些国际检索单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国际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只需要缴纳80%的实质审查费

    A.中国、美国、日本

    B.美国、日本、俄罗斯

    C.日本、欧洲、瑞典

    D.日本、欧洲、瑞士


    确定该案子的分类;考虑该申请是否满足发明的单一性要求;考虑摘要和题目是否合适;作出检索报告;作出书面意见

  • 第4题:

    以下哪些情况属于不允许的修改?( )

    A.原申请文件仅记载了弹簧,将其修改为原申请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未记载的“弹性部件”
    B.原申请文件仅记载了较高的温度,将其修改为原申请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未记载的“大于200℃”
    C.将说明书中对某一技术特征的具体描述补充到权利要求对应的技术特征部分中
    D.将不同实施例的内容进行组合得到没有记载在原申请文件的新技术方案

    答案:A,B,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3.2节中规定,不能允许的改变内容的修改,包括下述几种。(1)改变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超出了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例如,原权利要求涉及制造橡胶的成分,不能将其改成制造弹性材料的成分,除非原说明书已经清楚地指明。选项A与该例子相似,因此不允许这样的修改。(2)由不明确的内容改成明确具体的内容而引入原申请文件中没有的新的内容。例如,一件有关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发明专利申请,原申请文件中只记载在“较高的温度”下进行聚合反应。当申请人看到审查员引证的一份对比文件中记载了在40℃下进行同样的聚合反应后,将原说明书中“较高的温度”改成“高于40℃的温度”。虽然“高于40℃的温度”的提法包括在“较高的温度”范围内,但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并不能从原申请文件中理解到“较高的温度”是指“高于40℃的温度”。因此,这种修改引入了新内容。选项B与该例子相似,因此不允许这样的修改。选项C所修改的内容已经记载在原说明书,因此允许以说明书为依据,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限定。选项C的修改是允许的。选项D中,将不同实施例的内容进行组合得到没有记载在原申请文件的新技术方案,这属于一种新的组合。该方案不属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也不能根据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内容以及说明书附图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因此,该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这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选项D的修改是不允许的。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 第5题:

    专利法实施细则61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


    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