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 )规定。A.部门规章B.行政法规C.民政部门D.法律

题目

根据《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 )规定。

A.部门规章

B.行政法规

C.民政部门

D.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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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 )规定。

    A.法律

    B.部门规章

    C.民政部门

    D.行政法规


    参考答案:A

  • 第2题: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

    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
    B.《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
    C.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答案:D
    解析: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宪法》明确规定了国际条约的缔结程序,但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故A项错误。《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据此,《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制度,但并未明确规定宪法制定制度,故B项错误。
    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就附则的名称而言,有称暂行条款者,有称过渡条款、最后条款、特别条款、临时条款者,也有直称附则或附录的。无论名称如何,都属于附加条款的范畴。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宪法修正案》是对宪法文本的修改,并非宪法附则,故C项“(《宪法修正案》)作为《宪法》的《附则》”的表述错误。
    《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据此,D项正确。

  • 第3题: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
    B、《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
    C、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答案:D
    解析:
    【考点】宪法典的结构【详解】本题是考察中国宪法的结构和内容。A项是错误的,在中国宪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而事实上关于宪法与国际条约的效力位阶,以及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在理论上也是存在争论的。B选项是错误的,在中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宪法的修改,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了“修改宪法”的权力,并且详细规定了宪法修改的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但是在宪法文本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宪法的制定”,宪法序言中仅是对宪法制定的历史背景进行了叙述,而宪法制定的程序和过程并没有涉及。C选项是错误的,我国宪法并不包括“附则”的内容,《宪法修正案》是宪法的组成部分,但并不是附则。D选项是正确的,《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 第4题:

    根据《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规定。

    A.法律

    B.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

    D.民政部门


    参考答案:A

  • 第5题: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
    B.《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
    C.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D.《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答案:D
    解析: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宪法》明确规定了国际条约的缔结程序,但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故A项错误。《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据此,《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制度,但并未明确规定宪法制定制度,故B项错误。
    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就附则的名称而言,有称暂行条款者,有称过渡条款、最后条款、特别条款、临时条款者,也有直称附则或附录的。无论名称如何,都属于附加条款的范畴。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宪法修正案》是对宪法文本的修改,并非宪法附则,故C项“(《宪法修正案》)作为《宪法》的《附则》”的表述错误。
    《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据此,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