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的规定,未按照修缮图则的要求对历史建筑、泰州传统民居进行修缮,影响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题:
A.将集体建设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进行流转
B.由集体组织统一规划利用
C.将集体所有土地发包,由承包人保护利用
D.保留其原有集体建设用地性质后依法流转利用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A.文物保护单位、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文化(文物)主管部门与保护责任人签订保护责任书
B.历史建筑、泰州传统民居由文化(文物)主管部门与保护责任人签订保护责任书
C.对保护责任人的确定有异议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调整
D.对保护责任人不予调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