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A、遵守法律、法规B、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C、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D、孝敬父母E、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题目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A、遵守法律、法规

B、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C、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D、孝敬父母

E、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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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依据《教育法》,受教育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参考答案: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 第2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案:
    解析: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 第3题:

    下列各项中,()是《教育法》中规定的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

    A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B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C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D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B,D

  • 第4题:

    若客车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故障,关于履行维修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是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B.甲公司是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C.出租人乙公司和承租人甲公司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D.丙公司应当承担维修义务


    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承担的责任。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的效力包括:第一,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租金应当根据购买标的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方式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第二,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对租赁物进行妥善保管。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方法的,当事人之间就使用方法也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进行合理使用。承租人不能将租赁物销售、转让、用于抵押等,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有拆除、改装等影响租赁物物理使用性能的行为。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租赁物出现瑕疵需要维修时,应当由承租人自己进行维修,所花费用也应由承租人负担。因承租人保管、使用、维修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出租人可以请求停止使用,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第三,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仍归属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履行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正确答案是B.

  • 第5题:

    下列关于合同履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当履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各种附随义务
    B、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C、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D、合同双方当事人只须独立履行自己的义务,无须协助对方履行义务

    答案:D
    解析:
    AD两项,《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B项,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仅包括合同条款约定的各方当事人的义务,而且也包括法律规定的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等内容。C项,双务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或者是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第6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维护受教育者、()”是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
    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