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出租经营的,每次出租期限不得超过( )。A.两年B.五年C.一年D.三年

题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出租经营的,每次出租期限不得超过( )。

A.两年

B.五年

C.一年

D.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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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

    A.物业所有

    B.私人所有

    C.谁先占谁所有

    D.业主共有


    正确答案:D

  • 第2题:

    《民法典》中明确: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 )。

    A、房开商所有

    B、物业公司所有

    C、业主共有

    D、政府所有


    参考答案:C

  • 第3题: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第4题: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

    A.物业管理公司

    B.开发商

    C.居委会

    D.业主共有


    参考答案:D

  • 第5题: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A:应当适当补偿其他业主
    B: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C: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D:属于业主共有

    答案:D
    解析: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对建筑区域内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属作了如下规定:(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2)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