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是“反向添加”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行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安全设备,或者明知安全设备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进行销售,致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定罪处罚。()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错

  • 第2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未经批准进口一批药品销售给医院。虽该药品质量合格,甲的行为仍构成销售假药罪
    B.甲大量使用禁用农药种植大豆。甲的行为属于“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C.甲将纯净水掺入到工业酒精中,冒充白酒销售。甲的行为不属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甲利用“地沟油”大量生产“食用油”后销售。因不能查明“地沟油”的具体毒害成分,对甲的行为不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论处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A项,依据《刑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照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按假药论处。甲未经批准进口药品,按假药论处,成立销售假药罪。故A项正确。
    BCD项,《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所以,用禁用农药种植大豆的、将工业酒精当作食用白酒销售的、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都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故B项正确,CD项错误。

  • 第3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经批准进口一批药品销售给医院。虽该药品质量合格,甲的行为仍构成销售假药罪
    B:甲大量使用禁用农药种植大豆。甲的行为属于“在生产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C:甲将纯净水掺入到工业酒精中,冒充白酒销售。甲的行为不属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甲利用“地沟油”大量生产“食用油”后销售。因不能查明“地沟油”的具体毒害成分,对甲的行为不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论处

    答案:A,B
    解析:
    【考点】销售假药罪【详解】《刑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A项中甲未经批准而擅自进口药品,以假药论处,构成销售假药罪,A是正确的。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B项中甲大量使用禁用农药种植大豆,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B的说法是正确的。C项中甲掺入的虽是纯净水,但掺入的对象却是工业酒精,工业酒精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因此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C的说法是错误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D的说法是错误的。综上,AB当选。

  • 第4题:

    该公司生产出大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劣质产品的行为构成( )。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B.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C.单位犯罪

    D.自然人犯罪


    正确答案:AC

     

  • 第5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

    A.甲未经批准进口一批药品销售给医院。虽该药品质量合格,甲的行为仍构成销售假药罪
    B.甲大量使用禁用农药种植大豆。甲的行为属于“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C.甲将纯净水掺入到工业酒精中,冒充白酒销售。甲的行为不属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甲利用“地沟油”大量生产“食用油”后销售。因不能查明“地沟油”的具体毒害成分,对甲的行为不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论处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A项,依据《刑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照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按假药论处。甲未经批准进口药品,按假药论处,成立销售假药罪。故A项正确。
    BCD项,《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所以,用禁用农药种植大豆的、将工业酒精当作食用白酒销售的、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都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故B项正确,C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