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件诉讼活动的一种诉讼制度。()
第1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
A.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B.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C.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D.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第2题:
:回避制度:是指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不能参加该案件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在某一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不回避的是( )。
A.当事人妈妈,法院法医鉴定员
B.当事人哥哥,负责法院同声翻译
C.当事人的同学,住在法院隔壁
D.当事人的父亲,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宣传委员
第3题:
第4题:
回避制度:是指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不能参加该案件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在某一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不回避的是( )。
A.当事人妈妈,法院法医鉴定员
B.当事人哥哥,负责法院同声翻译
C.当事人的同学,住在法院隔壁
D.当事人的父亲,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宣传委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