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应有利于保证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全面体现,有利于维护应试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司法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请问,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题目

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应有利于保证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全面体现,有利于维护应试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司法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请问,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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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法律教育网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 是多少呢


    不清楚

  • 第2题:

    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暂行规定 有那些


    司法部今日发布了《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暂行规定》。这一规定是专门为监察机关如何依法对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而制定的。

      该规定对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监督重点、权采取的措施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并在第十一条写明:司考中如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事件,除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关领导的责任。

    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保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指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是指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四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应利于保证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利于“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的全面体现,利于维护应试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司法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

      第五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由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监察室(处)在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指导下开展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

      第六条、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监督检查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二)受理对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行为;

      第七条、监察机关应对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重点环节加强监督:

      (一)监察人员可以列席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与监察事项关的会议;

      (二)报名、考试期间,监察人员可进行现场监督;

      (三)评卷期间,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可派专门人员进入现场监督;成绩登录期间,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应派专门人员进驻现场监督;

      (四)应试人员成绩登录校正完毕后,在正式公布前应送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备份存档;应试人员提出查分后变更成绩的,应书面通报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

      第八条、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关材料;

      (二)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国家司法考试规定的文件、资料及其他关材料;

      (三)要求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责令被监察对象停止违反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建议国家司法考试主管部门暂停涉嫌违纪的人员执行职务。

      第九条、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应当执行。监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察建议,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第十条、国家司法考试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由国家司法考试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工作人员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事件的,除追究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二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事件,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监察室(处)应及时报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

      第十三条、监察机关应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监察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守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监察人员在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中违反纪律的,从严处理。

      第十四条、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第3题:

    从2002年起,我国存在多年的律师资格考试被国家司法考试所取代。2018年起,国家司法考试又被法律职业资格所取代。()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 第4题:

    司法考试    司法部为保证今年考试的公平、公正采取了哪些措施


    赵大程说,公平、公正是国家司法考试坚持的基本原则。为保证国家司法考试的顺利实施,司法部在去年提出要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努力把国家司法考试办成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考试,并经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规章制度体系,使国家司法考试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谈到今年司法考试的特点和变化,赵大程说,相对于去年的首次考试,今年国家司法考试除在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有所变化外,在其他一些方面也做了相应的调整:

      ——在报名的条件上,依据法律规定,进一步严格和明确了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条件。即除法律许可的放宽地区人员,其他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到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外,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包括法律专业本科和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在报名方式上,除继续实行传统的现场报名方式外,还规定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同时,为提高报名效率,还增加了网上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的辅助报名方式。

      ——在考试的内容和科目上,为了全面检测应试人员对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试人员的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将对试卷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即在保持试卷基本结构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加大客观题主观化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应试人员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的测试。在考试科目方面,为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合理衔接,今年将法制史增列为考试科目,从而保持了国家司法考试科目与高等法学本科教育十四门核心课程的基本一致。

      ——在评卷方式上,为适应今年考试试题类型的变化,保证评卷结果的公平和公正,司法部将适当调整主观试题的评卷方式。即在对案例分析试题的评判过程中,通过建立各专业专家组,监督、抽查评卷标准执行、运用情况的做法,加大对评卷质量的控制力度。

      赵大程说,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确立后举行的第二次考试。去年四月,在首次司法考试尚未结束之际,司法部就开始了今年考试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论证。今年的司法考试原定于五月初公布方案,六月一日启动考试,开始报名。由于“非典”疫情,司法部推迟了考试方案的公布,随着疫情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决定启动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并发布了公告

     

  • 第5题:

    国家司法考试监察工作座谈会在合肥那里举办了


    在合肥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