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 ”相关问题
  • 第1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规定的义务,文化主管部门可以:( )

    A、批评教育,责令其认真履行相关义务

    B、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C、通报批评,并处以一定罚款


    参考答案:B

  • 第2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答案:对
    解析:

  • 第3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需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需积极开展传承活动。;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并将所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

  • 第4题:

    文化和旅游部官网10日发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办法鼓励、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更好地开展传承活动,并完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


    答案:
    解析:
    参考题目学习,不是题目,没有答案~

  • 第5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


    答案:对
    解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