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某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合并执行死刑。雷某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对此案应如何报请复核?()A:报经省高级法院核准即可B:直接报经最高法院核准C:先报省高级法院复核,再报最高法院核准D:故意杀人罪报省高级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法院核准

题目

雷某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合并执行死刑。雷某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对此案应如何报请复核?()

A:报经省高级法院核准即可

B:直接报经最高法院核准

C:先报省高级法院复核,再报最高法院核准

D:故意杀人罪报省高级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法院核准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
更多“雷某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合并执行死刑。雷某不上诉,检察院不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A.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而抗诉的

    B.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上诉的

    C.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

    D.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的


    正确答案:AD

  • 第2题:

    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A: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而抗诉的
    B: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上诉的
    C: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
    D: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的

    答案:A,D
    解析:
    【考点】第二审程序的审理【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7条规定:“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选项A中因抗诉引发第二审,应当开庭审理。选项D系“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也应当开庭审理。正确答案是AD。

  • 第3题:

    涂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涂某没有上诉。最高法院复核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执行死刑的法院在接到执行命令后,应当在几日内交付执行?

    A.3日

    B.5日

    C.7日

    D.10日


    错误

  • 第4题:

    何某犯杀人罪、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同时判处死刑,合并执行死刑。何某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对此案依法报请复核后,最高人民法院下列哪种做法于法有据?

    A:认为杀人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贪污罪事实不清,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新审判可以不另组合议庭
    B:认为杀人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贪污罪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判处死刑,应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新审判应当另组合议庭
    C:认为杀人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贪污罪事实不清,可以对贪污罪改判并对杀人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D:认为杀人罪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贪污罪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判处死刑,可以对贪污罪改判并对杀人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答案:D
    解析:
    《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 第5题:

    余某犯杀人罪、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同时判处死刑,合并执行死刑。余某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对此案应如何报请复核?()

    A:报经省高级法院核准即可
    B:直接报经最高法院核准
    C:先报省高级法院复核,再报最高法院核准
    D:杀人罪报省高级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法院核准

    答案:C
    解析:
    【考点】死刑复核。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44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10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故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