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系二千人的厂子,由副厂长兼任工会主席,开展工会工作。为了提高效率,工会只有两名专职工会干部具体负责工会的各项工作。
问:该厂工会干部的配备是否符合《条例》的规定?
1.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得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兼任,也()由分管劳动、工资、人事的企业负责人兼任。
2.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具体人数由( )协商确定。A.企业行政B.企业工会C.企业党组织D.上级工会
3.《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规定,职工( )以上的企业工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工会主席的,应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A.一百人B.三百人C.二百人D.五百人
4.职工()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工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具体人数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