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河长、湖长公示牌应当标明责任河段、湖泊范围,河长、湖长姓名职务,河长、湖长职责,保护治理目标,() ”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8 年 4 月,《江苏省河长湖长履职办法》印发。 该办法规定,各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 内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第一责任人,省级总河长巡查调研每年不少于( )。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答案:A
    解析:
    《江苏省河长湖长履职办法》明确规定,省级总河长巡查调研每年不少于1次,市级总河长巡查调研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总河长巡查调研每年不少于4次。故本题选A。

  • 第2题:

    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得用,需要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主要包括

      A.完善部门职责分散交叉的环保监督体系
      B.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C.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D.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答案:B,C,D
    解析:
    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即为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完善神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 第3题:

    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被写入法律有利于强化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同级负责同志

  • 第4题:

    为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我国已推行( ),开展省级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A.河长制、江长制
    B.江长制、湾长制
    C.河长制、湖长制
    D.湖长制、湾长制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时政。
    第二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确权面积超过80%,改革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开展省级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各领域改革的深化,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选择C选项。

  • 第5题:

    河长制

    背景链接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意见》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中国目前存在的复杂水问题以及维护河湖健康的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性创新。河长制是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深度分析
    [重要性]
    中国江河湖泊众多、水系发达,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45203条,总长度达150.85万公里;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个,湖泊水面总面积7.8万平方公里。
    这样的自然环境禀赋,是这块古老的土地养育了如此众多人口的自然根据。河湖管理保护之所以重要,就在于作为一种自然环境禀赋,河湖并非大自然赏赐给这块土地上的一代人、两代人或几代人的,而是世世代代生存于此的人们的基本生存条件,是建基于其上的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存在和发展的刚性基础。这也意味着,这块土地上的每一代人留下的河湖资源,都应该处于足以保证其后的世代子孙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适用”状况。
    [现状问题]
    最近几十年,中国河湖水体的状况已经恶化到威胁人们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程度。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据分布在全国的96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点位)水质监测结果,中国河湖的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26.7%和8.8%;62个重点湖泊(水库)中,Ⅳ类—Ⅴ类和劣Ⅴ类分别占22.58%和8.1%,以致“牛奶河”“酱油河”“油画河”成了众多河湖的代名词。中国“存量”河湖的现状,不仅不能满足代际公平的起码要求,也直接威胁当下人们的生存。
    最近几年,水危机频频出现在历史上湖清水秀、鱼肥米香的地方。人们开始正视和认识河湖管理保护的现状。从治理淮河污染开始,各级政府在水治理上逐渐加大力度,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从实际效果看,河湖管理保护水平还有太大的提升空间。近些年,许多地方的河湖环境持续恶化,更说明河湖管理保护存在许多制度上的梗阻。
    一直以来,河湖污染治理用“九龙治水”形容一点不为过。它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就以本地的河湖污染治理为例,如工业污染归环保局、河道保洁归市政园林、生活污水处理又归水务局……等等如是。由于各自为政,这些部门较难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治理,虽然各职能部门都认为自己有责,但不是全责,如果对此协调不够,则治理很难有成效;假以再加上跨行政区域的河湖管理,那么更是千头万绪,就算本区域加大治理,而没有进行联防联控、综合施治,那么单打独斗的效果可谓是“捉襟见肘”.
    [意义]
    第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把江河湖泊保护摆在重要位置,提出明确要求。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河长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前我国水安全呈现出新老问题相互交织的严峻形势,特别是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愈加突出。河湖水系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也是新老水问题体现最为集中的区域。近年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取得了显着的综合效益,但河湖管理保护仍然面临严峻挑战。一些河流特别是北方河流开发利用已接近甚至超出水环境承载能力,导致河道干涸、湖泊萎缩,生态功能明显下降;一些地区废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超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水环境状况堪忧;一些地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河湖防洪、供水、航运、生态等功能发挥。解决这些问题,亟须大力推行河长制,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第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要求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河湖管理是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些地区先行先试,进行了有益探索,目前已有8个省、直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部分市县或流域水系实行了河长制。这些地方在推行河长制方面普遍实行党政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责任追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保障国家水安全,需要大力推行河长制,积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参考对策]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监督考核,广泛汇聚全社会力量,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一,狠抓责任落实。各地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抓紧编制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省(区、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担任总河长,省、市、县、乡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各级河长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责,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第二,强化部门联动。河湖管理保护涉及水利、环保、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交通、住建、农业、卫生、林业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在河长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各级水利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在认真做好河长制有关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强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调度、水资源配置和水量调度等工作。
    第三,构建长效机制。因地制宜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健全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河湖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第四,加强依法监管。健全河湖管理特别是流域管理法规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的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依法强化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河湖管理秩序。
    第五,严格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引导公众参与。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公告河长名单,通过设立河长公示牌、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文章素材
    [标题示例]
    以河长制提升河湖保护水平
    让“河长制”迎来河湖治理美好春天
    [开头示例]
    示例一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表达出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诚然,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而河长制正是源于基层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回应,旨在通过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示例二
    “河长制”三字在媒体上的曝光率颇高。中央两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实践中诞生的这一河湖管理制度,直指当前河湖治理软肋,抓住了河湖治理的“牛鼻子”.
    [结尾示例]
    示例一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相信只要转变观念、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落实追责,随着“河长制”的全面实施,定能迎来河湖治理美好春天。
    示例二
    任何制度要想取得预期、预设的效果,最主要的还得靠执行。“河长制”作为近年来创新的一项环保好制度,有其先进、独到之处。不过,再美好的制度,如果仅落实于口头上、文件里,又有何用?所以,不是说只要设立河长了,河道从此就河清水洁、岸绿鱼游了,关键还要看河长们是不是真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