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道德法律化,认识不正确的是()A、道德法律化,主要是指通过立法将社会中存在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并使之具备法律效力的过程。B、当道德义务不足以抵制危害社会的行为时,立法应适时介入,在一定范围内用法律来吸收与接纳道德,将道德义务提升为法律义务。C、道德法律化不可能将所有的道德法律化D、道德法律化是通过法律规制道德行为,说明道德已无力规制社会秩序。

题目

有关道德法律化,认识不正确的是()

A、道德法律化,主要是指通过立法将社会中存在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并使之具备法律效力的过程。

B、当道德义务不足以抵制危害社会的行为时,立法应适时介入,在一定范围内用法律来吸收与接纳道德,将道德义务提升为法律义务。

C、道德法律化不可能将所有的道德法律化

D、道德法律化是通过法律规制道德行为,说明道德已无力规制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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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道德规范是一种()的规范。

    A、制度化

    B、法律化

    C、内化

    D、外化


    正确答案:C

  • 第2题:

    法律是传播道德、保障道德实施的有效手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法律通过立法,将社会中的道德理念、信念、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赋予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念以法律的强制力,进一步强化、维护、实现道德规范
    B.法律是道德的承载者,它弘扬、发展一定的社会道德理念、信条和原则,促进社会道德的更新和变革
    C.法律是形成新的道德风貌、新的精神文明的强大动力
    D.有些道德上不许可的行为,在法律上可以得到许可

    答案:A,B,C
    解析:
    D选项表现的是法律和道德的区别,并不能说明法律是传播道德、保障道德实施的有效手段。

  • 第3题:

    14、从某种意义上讲,婚姻家庭法是道德化的法律或法律化的道德。


    婚姻家庭关系一经法律调整,便成为婚姻家庭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婚姻双方和其他家庭成员,便被一定的权利义务联结起来。我们认为,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就是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概念。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可以大致表述如下: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在法律意义上界定婚姻、家庭,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要强调婚姻的长期性、稳定性和合法性。不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是不符合婚姻关系的宗旨的。在法治社会中,婚姻并不是某种中性的、与法律无关的结合,合法性是婚姻的本质特征。第二,要强调婚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间权利义务的一致性,这种权利义务是以个人为本位的。婚姻家庭领域的权利义务首先是身份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发生的。婚姻家庭关系主体可以为实现自己的身份利益和财产利益依法向对方行使权利,同时也须为对方身份利益和财产利益的实现承担义务。

  • 第4题:

    在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中,关于“礼”与“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A.礼法结合,礼主法辅,法为礼的重要实施手段
    B.礼法结合,法主礼辅,礼为法的实施提供道德基础
    C.立法并重,两种社会规范分别从不同方面调整社会关系
    D.立法并重,将所有法律规范道德化,将所有道德规范法律化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史。第二步,汉武帝时期独尊“儒术”,儒家思想成为社会主流思想。在治国理政上,儒家主张“礼法结合,德主刑辅”,无论人性善恶,统治者都应规范自身行为,以道义和仁爱对民众进行道德教化,贯彻“德治”,以道德的力量使人改恶从善。法律是事后惩罚,是道德的辅助手段。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 第5题:

    从某种意义上讲,婚姻家庭法是道德化的法律或法律化的道德。


    答:(1 )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2 )道德则通过社会关注、人们的信念、法院和教育等力量约束婚姻家庭主体的行为。(3 )宗教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影响是通过人们的信仰而起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