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因学校教职员工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不可以向 ”相关问题
  • 第1题: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该由()。

    A.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赔偿

    B.均不赔偿

    C.学校赔偿

    D.学校予以赔偿后,向有关人员追偿


    参考答案:D

  • 第2题:

    学生小张在暑假期间擅自翻越学校围墙,导致右腿摔伤。对于小张所受伤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 、 学校没有过错,但要承担赔偿责任
    C 、 学校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D 、 学校存在过错,但可免除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便承担责任,无过错便不承担责任。并且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事故,这种情形不在学校管理工作范围,学校无管理的义务。”

  • 第3题:

    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下列关于校方责任承担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C.小涛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按份赔偿责任

    E.学校存在过错,应由学校和本案中的其他责任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陈某只是学校的一名老师,属于法人的工作人员,如果陈某未尽到自己的职责造成了学生的损害,应由学校而不是陈某对该学生承担责任。因此A项错误。《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小杰的父母是小杰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对小杰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小杰在学校上学并不意味着监护职责的转移。因此B项错误。《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可见,学校的责任并非连带责任,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4题: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答案:对
    解析:
    合伙企业可以聘任非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2020新版教材习题陆续更新,瑞牛题库考试软件,www.niutk.com 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5题:

    学生小张在暑假期间擅自翻越学校围墙,导致右腿摔伤。对于小张所受伤害,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学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学校没有过错,但要承担赔偿责任
    C、学校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D、学校存在过错,但可免除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便承担责任,无过错便不承担责任。并且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事故,这种情形不在学校管理工作范围,学校无管理的义务。”##niut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