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0日下午四点左右,卢晓旭以收取卫生费为名,在中山市东区上门行骗时,见13岁的夏某独自在家,就打算让夏某跟她一起去行骗,于是卢晓旭就谎称与夏某的父亲相识,骗的夏某的信任后就将从家中带离,致使夏某脱离监护人监管。后因发现夏某不懂得如何配合他行骗,于是在9月23日晚带夏某一起去坐出租车,并借故离开,将夏某独自留在车内。出租车司机了解情况后,及时将夏某送回家中。问:卢晓旭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题目

2015年9月20日下午四点左右,卢晓旭以收取卫生费为名,在中山市东区上门行骗时,见13岁的夏某独自在家,就打算让夏某跟她一起去行骗,于是卢晓旭就谎称与夏某的父亲相识,骗的夏某的信任后就将从家中带离,致使夏某脱离监护人监管。后因发现夏某不懂得如何配合他行骗,于是在9月23日晚带夏某一起去坐出租车,并借故离开,将夏某独自留在车内。出租车司机了解情况后,及时将夏某送回家中。问:卢晓旭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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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被告人卢某(大三学生)与被害人冯某系高中时期的好朋友,两人在上高中时经常在一起打闹取乐。1998年2月7日,卢某到冯某家玩,两人各自在外地上大学。已经相隔3年来见面,因此见面分外亲热,两人像高中时期一样打闹一番,在此过程中,卢某一拳打在冯某腹部,冯某当即手捂腹部,脸色惨白。卢某一见,当即租车送冯某去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尸体解剖证明,冯某患有先天性脾脏过大,这种脾脏在遭外力打击时极易破裂。冯某的死亡正是由于卢某拳击而导致脾脏破裂所致。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被告人卢某提起公诉。

    问:卢某的行为与冯某的死亡之问是否有因果关系?卢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1)卢某的行为与冯某的死亡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有无,只能根据事物之间的客观联系进行判断,而不能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认识到为转移。冯虽患有先天性脾脏过大,但却能照常生活、工作,就是由于卢的拳击才导致冯某脾脏破裂并死亡。可见,卢未曾认识到自己一拳会致冯死亡,但其这一行为正是在冯某这一特异体质的对象上,造成了冯某的死亡。
    (2)卢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卢某在主观上无法预见冯某患有先天性脾脏过大这一特殊体质,冯某的死亡于卢某而言,是一个意外事件,因而卢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 第2题:

    王护士,下午4点巡视病房后书写交班报告,首先应写的是

    A.3床,高某,病情危重

    B.2床,张某,于上午11时入院

    C.12床,沙某,于上午10时手术

    D.20床,夏某,于上午9时转科

    E.38床,邹某,下午行胸腔穿刺术


    正确答案:D

  • 第3题:

    卢某从龚某处得知有一辆雅马哈400太子(价值8000元)二轮摩托车要出售,即谎称自己是浦江人,以购车为名跟随龚某找到黄某看车、谈价格。后卢某与黄某、龚某分乘两辆摩托车,将雅马哈400太子摩托车开到某电话亭边,卢某进亭去打电话,谎称过半个小时其阿姨会来付款买车,并以“试车”为名向黄某要了摩托车钥匙。卢某先在电话亭旁进行试车,数分钟后,见黄某、龚某也进电话亭内打电话,乘机加速,驾驶摩托车向东阳方向行驶,将摩托车开走。 问:对卢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为什么?


    0

  • 第4题:

    拜访外宾时,比较适宜的时间有()。

    A.上午9点左右

    B.上午10点左右

    C.下午2点左右

    D.下午3点左右

    E.下午4点左右


    参考答案:BE

  • 第5题:

    父母对晓旭的期望非常高,要求十分严格,规定他作息时间,从学校回来只许读书、做功课,不许出屋与小朋友一起玩。晓旭的父母剥夺了孩子( )的需要。

    A.生存
    B.教育
    C.受保护
    D.社会化

    答案:D
    解析:
    儿童的社会化是儿童逐步了解社会、掌握生存技能的过程,是人的社会化过中的第一步,它要求儿童在其成长过程中通过个人和社会的交互作用,获得在语言、思维、情感等能力和行为方式。晓旭的父母只许晓旭读书、做功课,不许晓旭玩耍,是剥夺了晓旭的社会化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