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哪几种情形中,用人单位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是( )。A .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B .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C .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D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B .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C .可以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D .可以额外支付劳动者2个月工资
4.《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3B.7C.15D.30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