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或者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未经处理的,数量或者数额分别计算。()
第1题: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内容的信息。()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A.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文章二百张(篇)以上,电子书籍、刊物、音视频五十册(个)以上,或者电子文档五百万字符以上、电子音视频二百五十分钟以上的;
B.编发信息、拨打电话一千条(次)以上的;
C.利用在线人数累计达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组成员、关注人员等账号数累计一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宣扬邪教的;
D.邪教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
第3题:
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
第4题:
A.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B.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D.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第5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邪教违法活动将从重处罚( )。
A.在重要公共场所、监管场所或者国家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的;
B.邪教组织被取缔后,或者被认定为邪教组织后,仍然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的;
C.国家工作人员从事邪教活动的;
D.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