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张某故意伤害一案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张某可能存有立功情节,但甲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和移送的案卷材料中没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对此,甲县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可以通知甲县人民检察院移送相应材料
B.如若可能存在的立功情节,是依据张某提出的新的立功线索判断的,可以建议甲县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C.应当建议甲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D.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提起公诉的甲县人民检察院
第1题:
案情:A省的个体户姜某从B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工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村民李某和丙县村民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人民法院。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即向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A 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甲县人民法院管辖,甲县人民法院向王某、李某和张某发出通知。张某明确表示不愿意前来应诉。甲县人民法院未
经张某的同意将其列为共同原告。在审理过程中,李某对法院的审理不满,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继续审理本案,并判决姜某对王某、李某和张某各赔偿3万元。本案审理后,李某又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问题:
1.哪个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2.甲县人民法院的移送是否正确?
3.A省基层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是否正确?
4.甲县人民法院将张某列为共同原告的行为是否正确?
5.甲县人民法院对李某中途退庭的处理是否正确?
6.甲县人民法院对李某的起诉不予受理是否正确?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