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考点】宪法的修改【详解】根据1954年《宪法》第2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修改宪法,根据第29条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1954年《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可见A项错误。我们国家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的宪法,新中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1949年9月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制定的,后来的1975年、1978年、1982年宪法,其中1978年宪法在1979年、1980年做过两次部分修改。1982年12月4日产生了新中国第四部宪法,即1982年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全面修改。可见B项错误。CD项均有法条依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CD项。【陷阱】新中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制定的。1982年制定的宪法,是我国现行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