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指出,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倡导( ),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A.社会主义荣辱观
B.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C.社会主义道德观
D.社会主义文明观
第1题:
我国宪法明确提出,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和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 )
第2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 )。
A.《中共中央关于修改民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B.《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婚姻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C.《中共中央关于修改香港特区基本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D.《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第3题:
第4题:
A、爱祖国
B、爱人民
C、爱劳动
D、爱科学
E、爱社会主义
第5题: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指出,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 )宣誓。”
A.司法
B.就职
C.党员
D.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