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裁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A.仲裁庭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仲裁期限从申请追加之日起重新计算B.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C.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D.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题目

关于仲裁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仲裁庭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仲裁期限从申请追加之日起重新计算

B.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C.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D.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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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D
解析: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仲裁庭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仲裁期限从决定追加之日起重新计算;(二)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四)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五)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重新计算;(六)中止审理期间、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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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仲裁庭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仲裁庭组成的原则是一案一组庭
    B.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由当事人协商决定
    C.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D.合议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可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答案:C
    解析: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确定仲裁员。

  • 第2题:

    关于仲裁庭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仲裁庭组成的原则是一案一组庭
    B:当事人没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C: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由当事人协商决定
    D:合议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可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答案:B
    解析:
    《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 第3题:

    关于仲裁期限的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仲裁申请和反请求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B: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C:中止审理期间应计入仲裁期限内
    D: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E: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答案:A,B,D,E
    解析:
    仲裁期限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的情况包括:①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②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③仲裁申请和反请求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④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⑤中止审理期间不计人仲裁期限内。⑥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 第4题:

    关于仲裁庭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仲裁庭组成的原则是一案一组庭
    B: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C: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由当事人协商决定
    D:合议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可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答案:B
    解析:
    仲裁庭不是一种常设的机构,其组成的原则是一案一组庭,故A选项正确。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故B选项错误。仲裁庭有两种组成方式:一种是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即合议仲裁庭,合议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另一种则是由一名仲裁员组成,即独任仲裁庭。在具体的仲裁活动中,采取上述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会议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故C、D选项正确。

  • 第5题:

    关于仲裁期限的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仲裁申请和反请求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B.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C.中止审理期间应计入仲裁期限内
    D.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E.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答案:A,B,D,E
    解析:
    仲裁期限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的情况包括:①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②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③仲裁申请和反请求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④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⑤中止审理期间不计人仲裁期限内。⑥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