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吴某正在怀孕而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可要求其将护照交公安机关保存。()

题目

吴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吴某正在怀孕而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可要求其将护照交公安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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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因涉嫌盗窃被逮捕,羁押期间王某称自己患有梅毒,需要治疗,县公安机关经查属实后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责令其交纳保证金3000元。在取保候审期间,王某在一洗浴场所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A.对王某提请批准逮捕

    B.先行拘留王某

    C.对王某涉嫌传播性病罪一并侦查

    D.将王某变更为监视居住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吴某和马某的诉讼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A.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应当经执行机关许可
    B.马某认为吴某的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有关机关申请解除监视居住
    C.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时不被监听
    D.马某在会见吴某时,可以向其核实是否构成受贿的证据

    答案:A,D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7条、《高检规则》第45条、《高法解释》第48条的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和通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他辩护人须经法院、检察院许可。但是,如果是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会见应当得到检察院的批准,而本题没有说明是哪一种形式的监视居住,因此,A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按照《高检规则》第128条、《高法解释》第137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检察院、法院申请解除监视居住。因此,B表述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五款的规定,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因此,C表述正确。如果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无权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但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直至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则有权依法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可见,D表述错误。

  • 第3题:

    刘某因贩毒被公安机关抓获,此时王某已经怀孕5个月,公安机关对其()

    A.应当逮捕

    B.应当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C.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D.不应当采取强制措施


    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第4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脱逃罪的有:()

    A:甲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
    B: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考查期满当天乙服刑所在地监狱上报申请将其减为无期徒刑材料,两天后乙越狱逃跑
    C:丙因组织卖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监视居住期间从家里逃跑
    D:丁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押解途中趁民警不备逃跑

    答案:B,D
    解析:
    【考点】脱逃罪的主体。详解: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刑罚执行场所或者押解途中逃走的行为。被监视居住的人,不是本罪的犯罪主体。

  • 第5题:

    吴某涉嫌受贿60万元,由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吴某在该县城有一套住房,由于身体原因,检察院于2016年2月15日对吴某决定监视居住,马某根据吴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2016年4月15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对吴某实施逮捕。2016年5月26日,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关于吴某和马某的诉讼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A、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应当经执行机关许可
    B、马某认为吴某的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有关机关申请解除监视居住
    C、马某会见被监视居住的吴某时不被监听
    D、马某在会见吴某时,可以向其核实是否构成受贿的证据

    答案:A,D
    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7条、《高检规则》第45条、《高法解释》第48条的规定,在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和通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他辩护人须经法院、检察院许可。但是,如果是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会见应当得到检察院的批准,而本题没有说明是哪一种形式的监视居住,因此,A表述错误,是正确答案。按照《高检规则》第128条、《高法解释》第137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期满或不应继续监视居住的,有权向检察院、法院申请解除监视居住。因此,B表述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五款的规定,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因此,C表述正确。如果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无权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但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直至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则有权依法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可见,D表述错误。